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5-04-17 08:49 作者: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 字号:    

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谋篇布局,推动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把法治建设贯穿交通运输发展全过程。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每季度党委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重要指示精神》等重要内容。二是切实加强顶层设计。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交通运输部、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2024年贵州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年度工作有效推进。三是积极推进行业立法。今年我厅起草和修订的地方性法规2部。其中,《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5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3月1日施行;《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已进行第二次审议。对《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公路条例》进行动态修订,已经省人大审议通过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二、严守程序规范,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强化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试行)》,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贵州省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监督办法》,落实好《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今年,组织开展2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的29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已纳入贵州省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水平。截至目前,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432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59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838条;在贵州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70余条,贵州交通微博平台发布信息580余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已全部按时完成答复办理。

三、完善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工作安排督查督办落实办法》,厅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台账、省领导重大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等内部督办台账,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二是扎实做好诉讼和行政复议。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办理民事诉讼1件。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三是深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继续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截至目前,厅法律顾问为厅机关审查修改合同协议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共79份,参与现场会议、谈判6次,接受电话咨询、口头咨询等5次,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四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4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7件,其中主办96件,会办31件;政协提案79件,其中主办39件,会办40件。建议、提案办结答复率及委员满意率均为100%。

四、紧盯突出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快机制的不断完善。完成《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省级执法机构2024年版)》正式文本的印发和公开工作,省级执法机构执法事项共326项,其中行政处罚(行政检查)301项、行政强制25项。完成《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日常检查要目指引(2024年版)》在系统内两次征求意见。结合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相关规定,及时在现有41种《执法文书式样》基础上,新增了《陈述申辩及有关权利告知书》《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2个文书,并对《当场处罚决定书》进行优化调整并已印发实施。二是加强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组织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系统202名法制审核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旨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复议和诉讼,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执法综合管理系统”中“案件办理”模块进行优化升级,统一细化明确12个办案流程,并配套完善执法文书选用、适用法律、裁量处罚等操作选项,目前已注册机构280个,注册用户6013个共归集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754件(贵阳市除外),其中省级4896件、地方5858件,目前省级行政处罚案件基本已实现全部“线上”办理。坚持以能力素质提升年为载体,进一步拓展丰富执法“大讲堂”讲授内容及形式,全面推行“四讲”模式,目前已开讲20期、参训人员4.2万余人。坚持以“实学、实练、实训”为主题,认真组织516名业务骨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季练兵”竞赛活动,进一步检验了基层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办案能力。截至目前,全省综合执法系统累计查办行政处罚案件31922件,其中省级查办5595件、地方查办26327件。三是持续强化执法专项整治。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纪委省监委关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健全完善日常工作联络调度机制,定期组织报送工作台账及工作推进情况,全面落实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今年已进行两次全覆盖的案卷评查,针对案卷评查发现问题“手把手”“面对面”教授办案要领和技巧,并结合共性问题及时下发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程序要求,避免同一问题反复发生。

五、加快职能转变,更好发挥政府部门作用。一是认真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今年以来,全面实施“一窗通办”、“2+2”改革,持续深化“五个通办”和事项标准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网上服务场景化,做好依法编制行政许可和各类服务事项清单工作,共确认295项新国办行政许可事项、368项全程网办事项和378项标准化事项,形成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省通办、一次办成”事项清单、“全程网办”事项清单以及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标准化事项清单。二是有效推进自建系统与政务服务网联通。贵州省水路运政系统、贵州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大件运输许可平台三个自建系统成功推进,涵盖了3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自建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部互联互通。三是扎实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精神,积极牵头做好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和大件运输“一件事”工作,截至目前,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共办理3478件;大件运输“一件事”已与公安厅达成一致意见,正在与住建厅进行对接,工作方案拟于近期印发。四是扎实做好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审批效能,方便企业群众办理水路运输经营许可,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周期提升服务、全过程便企利民,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批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流程>的通知》。全年,交通运输窗口共办理93516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件量与去年同期(86212件)相比增长8.47%。行政许可办件92187件,占省政务中心行政许可总办件量53.18%,位列中心41家进驻单位办件量第一。五是全面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持续推进信用交通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归集效率,截至目前,归集市场从业主体信用信息11.14余万条,中国·贵州信用交通网累计发布信息7.34万余条,新增访问9万余人次。评价2023年度高速公路建设设计企业23家,施工企业86家;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企业12家、施工企业27家;公路工程监理企业50家、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36人;水运工程建设设计企业2家、施工企业1家,监理企业1家、监理工程师4人。六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贵州省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制定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培育物流运输通道,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贵州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明确了分方向、分路段、分时段等32条差异化收费政策,特别是明确贵阳至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省会6条物流大通道差异化收费措施。

六、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一是扎实做好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充分利用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港口、出租汽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场所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通过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厅门户网站“法治宣传”专栏定期发布以案释法、新修订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理论研究等,目前已发布151条。二是开展有针对性普法。向从江县高吊村小学书屋捐赠200余本小学生普法教育书籍;为高吊村委会协调移动投影设备,用于为村民播放法治宣传视频。发挥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作用,将其建设成为弘扬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阵地,今年以来已接待系统内外人员10余场次、1542人次。交通职业院校还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活动、举行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主题宣讲等活动,帮助学生明法理、守法纪,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开展好日常普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统筹相关单位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贵州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1个单位、1名个人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3个单位、2名个人获交通运输部“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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