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黔交许可建字【2020】第174号
贵州威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请审批贵州省威宁至围仗(黔滇界)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附属工程)的请示》(黔威围司〔2020〕25号)及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收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威宁至围仗(黔滇界)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建设〔2018〕95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威宁至围仗(黔滇界)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黔交建设〔2018〕248号)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一)威宁至围仗(黔滇界)高速公路起于威宁县金钟镇西侧山里塘,以T型枢纽接已建都匀至香格里拉国家高速公路六盘水至威宁段,经幺站、金斗,止于威宁县围仗村东侧省界(跨越可渡河),与云南省杨柳(滇黔界)至宣威高速公路顺接,路线全长28.138公里。
全线在金钟(枢纽)、幺站、金斗设置3处互通式立交。另建互通立交连接线长度共计4.25公里,其中幺站互通连接线长3.4公里,金斗互通连接线长0.85公里。
(二)同意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幺站、金斗互通连接线均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8.5米,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
二、安全设施
原则同意全线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轮廓标、防眩设施、桥梁防抛网、里程牌、百米牌、公路界碑等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互通立交、管理服务设施出入口路段的安全设施设计,提高行车安全性。
(二)本项目是我省高速公路网中“第二横”大兴至威宁高速的最末段,路线编号为S20,里程桩号的传递,应从东向西设置。
三、机电系统
原则同意全线管理体制、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供电照明、隧道机电等设计方案。设计须考虑本路段及相接路段机电设施设计的系统性,确保本路段的管道、通信系统、监控设施布局与相连路段的有机衔接,以满足全省联网的要求。
(一)同意监控系统设计方案。全线监控纳入金斗监控分中心统一管理,监控接入毕节片区中心并上传省中心。
(二)同意收费系统设计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取消省界收费站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函〔2019〕366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省界收费站涉及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有关建设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9〕88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运〔2019〕25号),以及《关于印发〈贵州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黔交科技〔2019〕11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要求〉的通知》(黔交科技〔2019〕15号)相关要求,结合《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调整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广场和站房设计相关事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9〕121号)文件精神,同意各收费站均设置2入2出ETC专用车道和1入1出混合车道,以及ETC收费车道系统、主线ETC门架系统的设计。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29号)及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建设〔2017〕190号),收费站应同步建设入口治超设施,原则同意本项目入口治超设施设计方案。
(三)同意通信系统采用干线与接入网相结合的设计方案。通信系统设计方案应根据厅2020年3月印发的第14期专题会议纪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高速公路通信系统保障协调会及视频云项目调度会专题会议纪要》进行进一步调整。
(四)同意隧道机电系统设计方案。应加强隧道消防设计,以保证隧道安全,并将设计审核情况报省路网中心备案。
四、房建工程
全线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总占地面积为124.24亩,总建筑面积为13832.61平方米,满足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2006)、《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建设及改造规划》(黔府办函〔2013〕140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调整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广场和站房设计相关事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9〕121号)要求。
(一)同意全线设置幺站、金斗2处匝道收费站,威宁服务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与金斗匝道收费站同址合建),路政大队1处、交警办公1处(与金斗匝道收费站同址合建)。
(二)同意本项目主楼及其附属建筑采用框架结构,收费站大棚为钢柱钢网架屋面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久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五、环保绿化
(一)景观绿化选择的植物品种较合理,突出了地方特色。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贵州省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植物选择指南》相关要求,文件内容基本齐全,选用的苗木基本符合项目区域特点,原则同意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
(二)绿化工程除了美化公路外,应充分考虑安全性,并防止遮挡标志标牌。如中分带防眩、隧道洞口的视觉引导、互通区三角区域的通视等要求。要充分考虑主线两侧乔木栽植位置和规格,避免形成安全隐患。
(三)应进一步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通知》(黔交建设〔2014〕211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黔交质监〔2014〕7号)与本区域特点,做好高速公路沿线景观。施工中加强动态设计调整,以植被恢复为主,尽量做到还原公路沿线自然山水,以减少公路建设对沿线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按照本项目环评批复及变更环评审批有关要求,抓紧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完善环保设计说明,加强针对性设计:如声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设计原则、设计的具体内容、水环境敏感点的具体段落、沉淀池设置位置等。
(五)结合项目水土方案批复及变更审批有关要求,完善取弃土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的水土保持设计,满足水保验收要求。
请你司按照上述要求,督促设计单位认真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及建设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请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2005年第5号令)要求执行(具体操作可按《贵州省高速公路PPP项目建设管理手册》(20200305版)第6章要求执行),先申请,经同意后方能开展变更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完成后经审批才能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实施的设计变更不补办手续,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