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青山至檬梓桥段玄武岩碎石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4-22 17:44 作者:厅基建处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青山至檬梓桥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0]10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遵义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贵州遵义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玄武岩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遵义市境内,起点与杭瑞高速公路思南至遵义段相交,终点与兰海高速公路崇溪河至遵义段相交,路线跨越主要区县为贵州省遵义县、新蒲新区及汇川区。路线全长30.9公里。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均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规定值。本次玄武岩碎石采购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划分如下:
 
合同段划分表

货物名称

合同段号

估计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

计划供货期

玄武岩碎石

QMCL-1

25000

m3

青檬高速公路K13+500左侧20米处

(路面标沥青拌合场)

2013年5月-7月

    注:1、玄武岩碎石供货地点在上述给定桩号的20公里范围内变化时不予调整费用。

    2、具体供货时间以业主发出供货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财务和业绩,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信誉等方面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生产商(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具有质量检测部门近2年(2011年3月1日至今)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产品合格的有效检测报告或鉴定证书,具有勘测设计单位或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其存储量为100万吨及以上的有效证明材料,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1、玄武岩生产规模要求在4万吨/年以上(含4万吨/年);
2、201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
3、近三年内(2010年3月1日至今),曾顺利完成过二项玄武岩碎石的供货业绩;
4、投标时生产企业的库存玄武岩碎石至少拥有4万吨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资质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至 2013 年 4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采矿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以上所有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勘测设计单位或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其存储量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到贵州省贵阳市丽豪大酒店1611房间(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瑞金北路115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5 月 14 日10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贵阳市丽豪大酒店五楼三号会议室(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瑞金北路115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遵义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遵义市苏州路中段

地  址:

贵阳市瑞金北路116号9楼

邮 编:

563000

邮  编:

550003

电 话:

0852-8654941

电  话:

0851-6873550,18984064710

传 真:

0852-8654941

传  真:

0851-6873550

联系人:

田女士

联 系 人: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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