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贵州省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0]2605号文批准建设,并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0]265号文批复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东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专项资金、黔东南州政府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贵州省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钢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省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钢材,招标合同段如下:
合同段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A |
钢材 |
HPB300 |
吨 |
8916.814 |
羊坪 |
HRB400 |
吨 |
20734.042 | |||
HRB500 |
吨 |
14239.886 | |||
B |
钢材 |
HPB300 |
吨 |
14420.434 |
太阳坪 |
HRB400 |
吨 |
46962.527 | |||
HRB500 |
吨 |
24350.73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材制造商或者钢材制造商特许的合法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
3.2 若为钢材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具有有效的本次招标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材年生产能力必须大于300万吨/年。
3.3 若为特许代理商,其应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且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经验。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具有有效的本次招标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钢材年生产能力必须大于300万吨/年。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对2个合同段投标,允许中1个合同段。
3.5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 一个制造(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对一个项目唯一授权,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 业绩要求:制造商及代理商,2010年至今,需提供钢材产品累计销售合同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业绩至少1个。
3.9 如果特许代理商代理的产品来自不同的制造商,应按上述规定提供不同制造商的相关资料,且制造商均满足上述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三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2013年6月9日下午14时30分,
地点: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6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达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经济导报、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310号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25号
邮政编码:550004 邮 政 编 码:550004
联 系 人:陈先生、卢先生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851-5992833、5992716 电 话:0851-6822760
传 真:0851-6506025 传 真:0851-6822760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