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至二龙关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8-27 08:36 作者:冯伟 来源: 信息中心 字号:    
  1. 招标条件
  贵州省毕节至二龙关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按照经营性公路采用BOT方式建设。招标人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贵州省毕节至镇雄(云南境)高速公路中的贵州境内路段,路线起于贵州省毕节市清丰村,设置清丰互通式立体交叉与毕节至威宁高速公路连接,经水箐镇、青场镇,止于贵州省与云南省交界处的二龙关,顺接毕节至镇雄高速公路云南境内二龙关至镇雄段。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35.5公里、估算总投资40亿元,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路线全长设置大桥6989米/30座,中桥472米/6座,涵洞60道;隧道9655米/12座,其中短隧道1580米/5座,中长隧道3175米/5座,特长隧道3280米/1座;设置互通式立交3处,通道7处,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
  本项目计划2013年底开工,建设工期3年。
  本项目的收费期最长不超过30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省毕节至二龙关高速公路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贵州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 优惠政策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第〔2013〕2126号》文件的规定,政府将对本项目予以投资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中概算的27.5%,具体补助比例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在项目建设期三年内,政府将按照3:5:2的比例分年度向投资人为本项目设立的建设、经营管理企业(即项目公司)拨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项目公司专项用于本项目。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3) 2012年末总资产2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2012年末净资产1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4) 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25 %;
  (6)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4.1款的第(1)、(4)、(6)项的要求;
  (2) 注册资本(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为准)满足4.1款的第(2)项的要求;
  (3) 联合体各成员总体能力(各项指标以联合体各成员合计金额为准)满足4.1款的第(3)项的要求;
  (4) 联合体各成员总体投资融资能力(净资产以联合体各成员合计金额为准)满足4.1款的第(5)项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成员的净资产应大于其出资额度(即投资估算的25%乘以其出资比例);
  (5)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6) 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8 27 日至2013 9 2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均指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西楼12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每套售价人民币4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11 1 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 0分至 10: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嘉华酒店(贵阳市延安西路111号)四楼会议室 。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主页(www.qjt.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111号
  邮    编:550003
  电   话:(0851)5992179
  传   真:(0851)5992274
  联 系 人:董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西楼12层
  邮    编:550003
  电    话:18201043821
  传    真:(0851)5360320
  联 系 人: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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