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重庆江津柏林镇与贵州习水寨坝镇交界的两路口,与重庆江津至四面山高速衔接,向北延伸至江合高速形成交叉。中间路段则与在建中的仁赤高速公路习水支线衔接,延伸至仁赤高速形成交叉,与仁赤高速共线后通过项目后段习水至古蔺段进入四川,与四川境内宜宾~古蔺~习水高速公路的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直接相连川南地区。路线全长85.614km,实际建设里程79.348km,设计速度为80公里/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4.5米;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85.87亿元。
全线共有桥梁19696米/61座。其中:特大桥3918米/4 座、大桥15053米/48座,中桥725米/9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24.82%。共有涵洞125道,平均每公里1.58道。
全线共有隧道10506米/22座,其中:长隧道3420米/2座,中隧道2190米/3座,短隧道4896米/17座,隧道占路线总长的13.24%。
全线共设有互通式立体交叉7处,有枢纽互通2处。全线共设分离式立交计36处,除去桥梁兼作分离式的,实际建设14处。全线设通道63道,天桥5座。
项目设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主线收费站2处,匝道收费站5处。
本项目计划2013年12月底开工,建设工期4年。
本项目的收费期最长不超过30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的投资人。投标人中标后,作为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贵州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 优惠政策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第〔2013〕2709号》文件的规定,政府将对本项目予以投资补助。在项目建设期内,政府对投资人为本项目设立的建设、经营管理企业(即项目公司)提供投资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发展改革部门对本项目核准批复中的项目总投资估算的15%,具体补助比例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补助资金由项目公司专用于本项目。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3) 2012年末,总资产35.78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净资产21.47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4) 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25 %;
(6)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满足下列条件:
(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家;
(2)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4.1中(1)、(2)、(3)、(4)、(5)、(6)款的规定;
(3)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中持股比例最高的一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1 月 12 日至2013年 11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西楼12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如为联合体,则应携带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上述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每套售价人民币4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 月 14 日 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时 0 分至10:00时 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嘉华酒店(贵阳市延安西路111号)四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111号
邮 编:550003
电 话:(0851)5992159
传 真:(0851)5992274
联 系 人:董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西楼12层
邮 编:550003
电 话:18201043821
传 真:(0851)5360320
联 系 人:杨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