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贵州省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0]2306号文批准建设,并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交公路发[2010]266号文批复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国家投资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投资25%,业主自筹75%。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贵州省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水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省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水泥,招标合同段如下:
型号 |
数量(吨)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KYLMSN-A |
普通硅酸盐水泥42.5(散装) |
46566.2 |
凯羊高速公路各施工标段相应拌合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 |
供货地点以投标单位实际查勘为准,招标数量作为参考,以施工单位实际使用结算为准。 |
普通硅酸盐水泥42.5(袋装) |
5433.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制造商或者水泥制造商特许的合法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3.2 若为水泥制造商,应具备两年以上生产经验,或者新设计投产的生产厂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稳定运行满一年以上(以生产许可证颁发的时间为准),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具有有效的本次招标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附后明细栏),拥有新型干法单旋窑水泥年产60万吨及以上生产线,年水泥产能100万吨以上。投标水泥必须在原厂生产线制造,不允许使用原产地生产许可证投标,异地生产供货;不允许粉磨站生产厂投标。
3.3 若为特许代理商,应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且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经验,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备两年以上生产经验,或者新设计投产的生产厂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稳定运行满一年以上(以生产许可证颁发的时间为准),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具有有效的本次招标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拥有新型干法单旋窑水泥年产60万吨及以上生产线,年水泥产能100万吨以上。投标水泥必须在原厂生产线制造,不允许使用原产地生产许可证投标,异地生产供货;不允许粉磨站生产厂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一个制造(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 业绩要求:
3.7.1 若为制造商参加投标,可不提供供货业绩,但必须满足3.2 条要求;
3.7.2 若为代理商参加投标,其业绩要求为:2011年至今,单个合同同类产品供应数量2万吨及以上的销售业绩至少1个,或者单个合同同类产品销售额800万元以上的销售业绩至少1个。
3.9 如果特许代理商代理的产品来自不同的制造商,应按上述规定提供不同制造商的相关资料,且制造商均满足上述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三部5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地点: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达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310号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25号
邮政编码:550004 邮 政 编 码:550004
联 系 人:陈先生、卢先生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0851-5992833、5992716 电 话:0851-6819556
传 真:0851-6506025 传 真:0851-6819556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