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织金至纳雍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评标工作已完成。现按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合同段号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预计中标价(元) |
SPZ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汉威达交通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
10,482,343.00 |
未通过初步评审原因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未通过初步评审原因 |
不符合评标办法条款 |
1 |
北京路路达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信封2.1.3(12) |
2 |
湖南高速公路配套设施有限公司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彩色打印件 |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信封2.1.3(12) |
3 |
河北欧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彩色打印件 |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信封2.1.3(12) |
4 |
石家庄市博大交通公路工程设施有限公司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加盖检察院公章 |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信封2.1.3(12) |
5 |
北京深华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信贷证明为有条件信贷 |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信封2.1.3(10)g |
6 |
常州市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信贷证明为有条件信贷 |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信封2.1.3(10)g |
7 |
江苏东方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彩色打印件 |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信封2.1.3(12) |
8 |
江苏泓益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彩色打印件 |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信封2.1.3(12) |
9 |
张家港港丰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封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信封2.1.1(1) |
10 |
江苏中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彩色打印件 |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信封2.1.3(12) |
11 |
江苏兴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彩色打印件 |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信封2.1.3(12)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于异议回复不接受的,可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基建处书面反映。根据国家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
(1)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3)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投诉时间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
(5)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