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乌当(羊昌)至平塘高速公路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27 19:33 作者:交通厅建管处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一 、招标条件

贵州省乌当(羊昌)至平塘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审查,取得省发改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乌当(羊昌)至平塘高速公路初步勘察设计招标的复函》。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拟建的贵州省乌当(羊昌)至平塘高速公路,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起于贵阳市乌当区羊昌,与贵瓮高速复共线4.86km 至百宜,设枢纽向南面布线,顺地形展线下坡至焦园设置主跨420 米的斜拉桥跨南明河,过河后路线沿洗马镇的东南面布线,在洗马镇南面与贵黄高速十字交叉,出互通后设置3109m 的特长隧道穿至扎营坡,绕避花甲水库,布线至马场河,之后一路向南在沿山北面与贵新高速十字交叉,从沿山西侧经过后行至苦竹塘,设十字枢纽与贵都高速交叉,之后继续向南经巩固,避开云雾万亩大坝,在云雾南面与都香高速预留的枢纽互通相接,出互通后,路线沿拉东河南下,跨甜茶河(主跨65+120+65m 刚构)后,设置1858m 长隧道上董武台地,然后穿越隧道群,过鸡场坪、苦竹园,设桥(主跨100+2-180+100m 刚构)跨越麻冲河进入平塘县境;路线从掌布镇东面经过,以隧道横穿古李冲、磨儒一带大山,一路下坡至曹渡河边,设置桥梁(主跨85+150+85m 刚构)跨河,过河后路线向东南面上坡,设隧道从鸡场西面通过,受地形限制连续设置隧道穿至谷硐南面,然后以特大桥(27×40mT 粱)跨越谷洞大田坝,过葛鱼洞、拉屋,路线沿河继续行进,经油沙穿隧道进入拉桃村,跨大地冲之后向南布线,过沉里、塘官水库东侧,经拉角绕,在平塘县西面的董合附近,设置“十字”枢纽互通与平罗高速连接,出互通后,路线继续向南布线,设隧道从六硐大坝花园农家风景区西侧通过,设桥(主跨130m 箱拱)跨越六洞河后,路线从者密镇西侧经过,之后沿S206 省道走向经高梁厂、大沙坡、史家湾,终点止于四寨北面的马鞍山附近,与惠水至平塘高速公路预留的枢纽互通相接。本项目路线全长167.867 公里。

主要控制点有:起点羊昌、百宜、洗马、洛北河、沿山、巩固、云雾、掌布、白龙、平塘县城、者密、终点四寨。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表所示。勘察设计周期为:120天;

标段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标段长度(km)

WPCBSJ

全线(含互通立交连接线)的勘察及测量(包括平面、高程控制测量、地形图测绘、初测)。全线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包含隧道内监控、消防、照明、通风、供配电等)、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外接水及外接电初步设计)、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含声屏障)、水保、生态防护等、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设计概算等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如需要)及初步设计评审后设计文件修编、初步设计咨询意见、咨询审查意见的答复等。初步设计阶段安全性总体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公路桥梁、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达到规定的评估范围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评估、评价工作,按要求提供风险评估报告等。后期服务(向施工图设计单位移交相关资料,施工图设计阶段直至项目审计、竣工验收需要的配合工作等。

167.867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并满足下表资质要求:

标段

资质

WPCBSJ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企业公路设计企业最新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公路设计企业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公路设计企业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9时00分至2018年8月3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 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图纸及资料每套售价2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7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会议室(贵阳市遵义路65号),由招标人/招标代理签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2018年9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

(一)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八、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 0851-85916265,省交通运输厅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邮编:550004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851-85919253

传真:0851-86506025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建和欣苑1单元403

邮编:050071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984064710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话: 0851- 88309686

2018年8月24日

附件一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无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2.投标人在最新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未被评价为D级;未进行评价的企业按《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公路设计企业最新信用等级不为D级;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请详述具体情况)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及路线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或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或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生产管理及地方政府协调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专职人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路基地质分项负责人

1

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或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从事1个高速公路项目测量工作。作为分项负责人从事2个以上(含2个)山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

路面分项负责人

1

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或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作为分项负责人从事1条山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

桥涵分项负责人

1

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或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为分项负责人从事2条山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

隧道分项负责人

1

路桥(隧道)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或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作为分项负责人从事2座特长隧道勘察设计。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1

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或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作为分项负责人完成2个枢纽立交勘察设计。

通信系统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从事1个项目分项负责人。

监控系统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从事1个项目分项负责人。

收费系统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从事1个项目分项负责人。

供电照明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从事1个项目分项负责人。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从事1个项目分项负责人。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负责人

1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从事1个项目分项负责人。

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

1

二级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从事1个项目分项负责人。

建筑消防分项负责人

1

二级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从事1个项目分项负责人。

给水排水分项负责人

1

二级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从事1个项目分项负责人。

采暖通风分项负责人

1

二级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从事1个项目分项负责人。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1

地质或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10年来至少从事2个项目分项负责人。

公路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造价工程师甲级资格证书。近5年来至少从事1个项目分项负责人。

生态防护设计分项负责人

1

景观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后续服务负责人

1

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注:1.本次招标仅审查项目负责人及路线分项负责人,不审查除项目负责人及路线分项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投标人中标后,原件核查时,由招标人代表核实上述人员的资质及业绩材料,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投标人应立即更换,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为止。招标人有权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处以相应违约金。

2.其他分项负责人在合同谈判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附件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信用等级高的优先,信用等级也相等,以商务技术评分高的优先;若还相等,以递交文件顺序在前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纸质投标适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4)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1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1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17)开启的封套标段编号、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段编号及投标函载明的标段编号一致。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纸质投标适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未存在下列情况:

a.未在投标报价函上填写投标总价金额(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c.投标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有错误且无法唱出;

d.提交了调价函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e.开启的封套标段编号、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段编号及投标报价函载明的标段编号不一致。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

(5)未出现投标报价严重不平衡情形;

(6)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9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6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投标价的确定: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续上表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5分

业绩

25分

最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完成类似业绩:

1、每完成1个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主体工程勘察设计且里程不小于40公里)加5分,最高加20分;

2、每完成1项高速公路安全设施设计(不考虑里程)加2分,最高加2分;每完成1项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不考虑里程)加2分,最多加2分;每完成1项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设计(不考虑里程)加1分,最多加1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分

项目负责人

14分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8.4分。

(1)具有从事喀斯特岩溶山岭重丘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经验,每提供一个项目负责人或路线分项负责人的类似经验加2.8分,最高加5.6分。

路线分项负责人

6分

路线分项负责人工作经验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3.6分。

(1)具有从事喀斯特岩溶山岭重丘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经验,每提供一个路线分项负责人的类似经验加1.2分,最高加2.4分。

c

投标人的信誉

6分

管理体系认证

3分

具有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证书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各加1分。

信用等级

3分

信用得分按下表取值

公路设计企业最新信用等级AAABC专业评价综合评价专业评价综合评价-专业评价综合评价取值+3.0+1.5+1.5+0.80.0-3.0-1.5

注一:投标人公路设计企业最新信用等级:①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等级,如投标人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评价等级,②则引用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如无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③则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①、②、③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相关规定确定。

注二:本次招标的专业评价指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对应的信用评价。非主体工程勘察设计专业的其他专业信用评价及无注一中所述①、②、③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均视为综合评价。信用得分(G)按注一所确定的公路设计企业最新信用等级取值。

注三:投标人公路设计企业最新信用评价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

注四:招标人发现投标人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

续上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3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3分

d~g项,按4个等级评定:“很好”计分值的90%~100%,“较好”计80~90%,“一般”计70%~80%,“较差但可行”计60%~70%。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评审因素得分不应低于其满分的60%,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e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13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13分

f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以及对品质工程、绿色示范理念在设计中的贯入),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8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8分

g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h

投标价

10分

投标价的确定: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注: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相等时,以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也相等的,以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较高的优先;注册资本金也相同的,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较早的优先;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4E2=0.2

投标价最高得分为10分,最低得分为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评审因素得分(a、b、c三项除外,上述三项评标委员评分应保持一致)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2、缺项则该项得0分。

折叠

角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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