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营运隧道定期检查工作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

发布日期:2018-09-30 15:21 作者:jxjk00008 来源: 省高管局 字号:    

致各投标人:

现按有关规定对“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营运隧道定期检查工作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以下补遗及修改,招标文件与补遗书不一致处,以本次补遗书为准。

一、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9月18日颁发的黔交建设〔2018〕179号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精神,减少各投标人的工作量,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本项目将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所附相关证照原件核查时,对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一并进行核查,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及上述人员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①将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3.6条:

修改为:“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改至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②删除招标文件附件5 资质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诉讼和履约最低要求)“第6条.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删除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资格审查“如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5-3投标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所有内容。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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