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网络升级建设项目-骨干OTN、骨干配套及骨干光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14 10:00 作者: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网络升级建设项目-骨干OTN、骨干配套及骨干光缆建设项目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信息[2019]5号文件批准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高速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完成全省高速机电系统网络三个骨干波分物理环网的搭建,形成骨干10G/100G传输平台,两个网络核心节点小河中心、贵阳西中心之间开设2条10G链路,业务负荷分担;本期每个片区中心到小河中心、贵阳西中心各开通2条10G波道链路;在小河中心、贵阳西中心、其他各片区分中心及盘州站、玉屏站新增骨干OTN业务设备12套,息烽站、湄潭站等21个中继节点新增OTN光中继设备21套。

2.1.2对本次涉及到的骨干层2355公里光缆沿高速管道进行敷设,依托路网形成物理环网保护,支撑骨干层波分传输系统的构建。

2.1.3对本期涉及的核心机房、片区中心机房、路段分中心机房及基层收费站机房进行适当改造,使之满足本期各专业网络设备的配套需求。

2.2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主要工作内容

JD-1

详见施工图设计

2.3计划工期: 

OTN骨干及配套施工60天;光缆施工18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下达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18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黔交建设〔2019〕4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采用,本项目投标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其中:

(1):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

①贵州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3日上午00时00分至2019年8月19日下午24时00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图纸资料售价为人民币1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3日11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会议室,面交招标代理公司(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 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贵州高速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受理异议电话:0851-83937835;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贵州省路网中心)电话:0851-85992655;

行业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汇金国际广场A座31层3107

邮编: 550001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13765816285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9楼

邮编: 550001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0851-84393685

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话: 0851-88309686

2019年8月13日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二、评标办法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近两年(2017至2018)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得少于人民币一亿元;2018年度流动比率大于1。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无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最新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未被评价为D级;未进行评价的企业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   279号及《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文件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本项目投标专业指机电工程专业)等级不为D级。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注:1、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持证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正在办理变更的必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其它证明无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可从交通运输部http://www.mot.gov.cn/相关链接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进行查询;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可从http://www.coc.gov.cn/“注册建造师查询”栏链接中查询到;如从上述网站查询不到或与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则不予认定。

2、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6〕816号)的规定,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必须为新证。

3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附录6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售后服务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提供至少3名精通该项目货物的技术支持工程师名单。包括热线服务、远程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持等。

2.在接到招标人故障申告电话后应于15分钟内响应,原则上主干故障须在2小时内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影响部联网中心系统和省中心系统运行的故障);光缆故障应在第一时间响应,具体根据是否需要更换相关设备(及是否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及时提供解决方案并解决,原则上须在4小时内解决。

3. 质保期(免费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手续后1年)内货物出现故障的,中标人应及时对全部主、配件、附件零部件和专用工具等不合格的货物予以免费更换,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将故障货物进行维修或更换,但不得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

5.在项目调试(测试)及运行中,货物(部件)的能力不能达到标称值的,应及时更换满足标称值要求的该货物(部件),如不能更换,以该货物(部件)的最终成交价全额退款,并对招标人进行双倍赔偿。

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贵州省高速公路通信系统建设及改造现状,必须按业主要求,无条件满足贵州省高速公路通信系统建设及改造所需的各项配合工作,以及针对通信系统OTN建设及改造一切配合工作,并提供令业主满意的服务工作,相关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附件二、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说明:“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 评标办法正文”的补充、细化,“评标办法前附表”与“ 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 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以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较高的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标书款交纳时间较早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不适用):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不适用)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不适用)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不适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1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主要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细目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适用)。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和项目总工(含备选)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指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不适用)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不适用)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部分:25分

商务部分:22分

信用等级:3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50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且在最高投标限价80%~100%范围内(含80%和100%)的投标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K,范围为1%~5%(步长1%),由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1-K)。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技术部分(25分)

核心站点OTN设备单子架电交叉容量(2分)

可支持的单子架最大交叉容量及本次投标软件授权的交叉容量进行评分,等于4.8T得0分,大于4.8T得1分,大于等于8T得2分。小于4.8T则否决投标。

核心站点电子架业务槽位数量(2分)

文件要求电子架通用业务槽位数量不少于32个,等于32个得0分,≥32个得2分。小于32个则否决投标。

非核心站点OTN设备单子架电交叉容量(2分)

可支持的单子架最大交叉容量及本次投标软件授权的交叉容量进行评分,等于3.2T得0分,大于3.2T得1分,大于等于4.8T得2分。小于3.2T则否决投标。

非核心站点电子架业务槽位数量(2分)

文件要求电子架通用业务槽位数量不少于24个,等于24个得0分,≥24个得2分。小于24个则否决投标。

任意速率支路板卡密度(2分)

投标设备支持的任意速率支路板卡端口密度小于16得0分,大于等于16得1分,≥30得2分。

OTU板卡的通用性(2分)

1、本期配置的OTU板卡能在本期配置电层子框上通用。

2、OTN设备光层子架完全通用。

满足一项得1分,满足两项得2分。不满足得0分。

工程配置的光放站单机架(2.2m)可安装光放子架数量(2分)

可安装1-2个得1分,可安装3个得2分,不满足得0分。

支持GPS和北斗时钟传送(1分)

不支持得0分,支持得1分。

网管支持中文界面并承诺接入综合网管(2分)

不支持则否决投标,满足得2分。

施工组织设计(8分)

投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包含对招标项目 总体建设思路及方案、详细的供货计划及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措施、施工组织安排等)

2.2.4(2)商务部分(22分)

业绩(18分)

供应商提供2015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其中高速公路通信系统施工业绩6个,高速公路光缆施工业绩6个,(提供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5分,满分18分。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分)

投标人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GB/T 28001-2001(OHSAS18001)认证,每提供一项认证加1分,满分3分。不提供得0分。

售后保障能力(1分)

投标人贵阳本地有常驻办公单位,并且可以提供贵阳办公单位地址,不提供不得分。(营业执照上若地点不在贵阳,需提供办公地点租赁合同)

注:1.商务部分评分评标委员会评分应一致。

2.技术部分除施工组织设计外,其余评分项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响应偏差表”为评分依据

3.施工组织设计按4个等级评定(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很好”计分值的90%~100%,“较好”计80~90%,“一般”计70%~80%,“较差但可行”计60%~70%。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评审因素得分不应低于其满分的60%,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当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时该平均值以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当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计算)确定。

2.2.4(3)

评标价得分(50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2.2.4(4)

信用等级(3分)

3分

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采用,本项目投标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其中:

(1):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

①贵州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各自按以上原则认定后的等级中最低的确定,当各自认定后的等级也相同时,评标加、减分分别按下表中给定的评标加分值最低和减分值最多的为准。(不适用)

(3)评标加分或减分标准:

最新信用等级AAABC专业评价综合评价专业评价综合评价-专业评价综合评价取值+3.0+1.5+1.5+0.50.0-3.0-1.5

注:在引用上表时,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视为综合评价。

2.2.4(3)

投标人综合得分(100分)

综合得分为投标人评标价得分+信用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过程中,若在同一个标段中由于投标文件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只有1个的情形时,该标段不再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仅为2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如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该标段投标)。

折叠

角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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