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网命名编号及交通标志调整工程已由黔高速营运〔2019〕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检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8〕27 号)工作部署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全省高速公路网命名编号及交通标志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对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所辖路段路网命名编号及交通标志进行调整优化,按照现行规范标准及《国家公路网交通标志调整工作技术指南》、《贵州省高速公路网命名编号及交通标志调整总体设计方案》要求进行调整设计,主要对指路标志、地点距离标志、里程牌、百米牌等进行调整。
招标人已按管理工作需要,对施工路段进行了施工标段划分,施工标段与实施范围具体如下:
标段号 |
实施范围 |
BZTZ-1 |
贵阳中心辖段:G60沪昆高速(贵新段)K1784~K1827、G60沪昆高速(贵清段、清镇段)K1862~K1887+300、G6002贵阳绕城高速(尖坡至下坝段)K0~K48、G69包茂高速(惠水至峨坝段)K0~K110、G75 兰海高速(崇遵段、贵遵段)K1275~K1340段、G7521兰海高速复线(贵遵复线)K166~K220、G76厦蓉高速(清镇至纳雍段)K1471~K1502、S50(惠水至兴仁段)K0~K107、S62余册高速(罗望段)K320~K342 |
BZTZ-2 |
遵义中心辖段:G56杭瑞高速(遵毕段)K1622~K1682、G75 兰海高速(崇遵段、贵遵段)K1106~K1275段、G7521兰海高速复线(贵遵复线)K118~K166、S55仁望调整(仁怀至白腊坎段)K0~K38 |
BZTZ-3 |
毕节中心辖段:G56杭瑞高速(遵毕段、毕六段)K1682~K1874、G76厦蓉高速(清镇至纳雍段、毕节至生机段)K1502~K1609、K1696~K1770 |
BZTZ-4 |
都匀中心辖段:G60沪昆高速(贵新段)K1722+350~K1784+000、G75兰海高速(贵新段、都新段)K1472+~K1628+428、G76厦蓉高速(都格段)K1233+847~K1332+980、S88榕麻高速(麻驾段)K0+000~K28+800、S88榕麻高速(驾荔段)K0+000~K26+200 |
BZTZ-5 |
凯里中心辖段:G60沪昆高速(玉凯线、凯麻线)K1607+200~K1722+350、G76厦蓉高速(水格线)K1124+000~K1233+847、S15松从高速(天柱至黎平段)K55+455~K131+100、S15松从高速(黎洛线)K0+000~K49+780、S62余安高速(余凯段、凯羊线)K0+000~K144+780、S84天黄高速(天柱至三穗)K0+000~K55+455、S36玉盘高速(原S84天黄高速施秉至黄平段)(施秉至黄平)K100+000~K124+230、S63凯雷高速(凯里至雷山)K0+000~K21+916 |
BZTZ-6 |
铜仁中心辖段:G60沪昆高速(玉凯线)K1524+000~K1607+200、S15松从高速(铜大段)K0+000~K57+249、S25沿榕高速(思剑线)K0+000~K156+568 |
BZTZ-7 |
安顺中心辖段:G60沪昆高速(清镇线、镇胜线)K1887+300~K2087+000、G7611都香高速(六镇线)K224+500~K241+900 |
BZTZ-8 |
水城中心辖段:G60沪昆高速(镇胜段)K2087+000~K2150+502、G56杭瑞高速(毕都线)K1874+300~K1939+000、G7611都香高速(六镇段、六六段)K241+900~K329+709、S77水盘高速(水盘线)K0+000~K91+420 |
BZTZ-9 |
兴义中心辖段:G78汕昆高速(板江线)K1475+452~K1603+461、S50惠兴高速(镇宁至兴仁段)K106+600~K203+030、S62余安高速(望谟至安龙段)K001+900~K070+024 |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网命名编号及交通标志调整工程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BZTZJC),划分见下表:
标段号 |
工作内容 |
BZTZJC |
1、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网命名编号及交通标志调整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 2、交(竣)工验收检测工作包含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内业资料审查工作。 工作内容、频率、数量应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实施细则、本文件的要求。 |
2.3 服务期限
BZTZJC标段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或交通工程专项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试验检测机构列表,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等级与该列表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等级完全一致。(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上写明的试验检测机构可以是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证书中认证范围具有相应的检测相关参数,并且合法有效。 /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78号文件相关精神,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78号的规定执行。
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C、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05日至2019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www. 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标段,图纸及资料每套售价 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27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0时59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会议室(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招标代理公司。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 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851-83937835,省交通运输厅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号
邮编:550004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51-83937835
传真:/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9楼
邮编:550081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51-84393685
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话:0851-88309686
2019年09月05日
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