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瓮安至开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7〕1989号文批准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8﹞62号文进行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贵州瓮开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委托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该项目的竣(交)工验收试验及桥梁荷载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贵州瓮开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本工程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和贵阳市开阳县境内,起点位于贵瓮高速在瓮安枢纽以西5.3公里处的白溪,连接已建的银川至百色高速公路瓮安至贵阳段,终点位于蛇卡枢纽北面8.2公里处,连接兰海国高贵阳至遵义扩容工程。瓮安至开阳高速公路是“678”高速公路规划中“第三横”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是“678”网规划仅剩的三条待建省高项目之一。
瓮安至开阳高速公路起于贵瓮高速在瓮安枢纽以西5.3公里处的白溪,连接已建的银川至百色高速公路瓮安至贵阳段,经高枧、中坪、花梨、米坪、冯山,在其元处布设三合场枢纽连接兰海国高贵阳至遵义扩容工程,路线全长48.552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4.5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共设桥梁12229m/36座,其中特大桥2349/2座,分别是开州湖特大桥(引桥3×30mT+主桥1100m悬索桥+引桥2×30mT梁)、罗家寨特大桥(27×40mT梁);大桥9448m/28座;中桥432m/6座;共设隧道6832m/5座,花梨隧道为全线最(2200m);路基长度29.491km(含互通范围内主线路基5.51公里),土石方约1260.8万方。此外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7处,分离式交叉6处,天桥7处,收费站5处,服务区、养护工区、应急救援、隧道监控管理救援站、路政大队、交警各1处。
1.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并由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局出具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报告之日止。
1.3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省瓮安至开阳高速公路工程全线竣(交)工验收试验及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工作,共划分为2 个合同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合同段 |
包含公路及里程 |
招标主要内容 |
WKJG-JC1 |
竣(交)工检测里程桩号:K0+000-K48+497.595(包含互通、服务区) |
按规定对项目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竣(交)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桥梁锚下预应力检测及钢结构检测,对工程外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并完成检测报告。 |
WKJG-JC2 |
荷载试验里程桩号: K0+000-K48+497.595(包括互通桥梁) |
Ⅰ标至Ⅶ标 K0+000-K48+497.595(包括互通桥梁)范围内桥梁荷载试验及实体外观检测,并完成检测报告。 |
投标人一旦中标,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原交通部2004年第3号
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工程质量 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4号)、《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贵州省公路桥梁荷载试验实施细则(试行)》(黔交质监〔2015〕3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桥梁荷载试验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黔交质监〔2015〕6号)、《关于贵州省高速公路路床交验相关要求的通知》(黔交质〔2017〕6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高速公路竣(交)工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交质〔2017〕76号文件等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桥梁锚下预应力检测、钢结构、桥梁荷载等试验进行竣(交)工检测,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发包人要求进场服务,并按竣(交)工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资料收集,并提交竣(交)工检测报告。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下表所列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合同段 |
项 |
目 |
要求 |
WKJG-JC1 |
资质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或其为非独立法人的下属机构或部门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交通质量监督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 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覆盖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内容)。 | |
WKJG-JC2 |
资质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或其为非独立法人的下属机构或部门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交通质量监督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覆盖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内容)。 |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人应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 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规定,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
(1)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2)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2种信用评价等级时,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综合评价A级对待;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 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企业,均可参与投标。
2.4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2.5最新信用评价为AA、A级的投标人可参与本工程2个竣(交)验收试验及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合同段投标;最新信用评价为B、C级的投标人可参与本工程1个竣(交)验收试验及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合同段投标;但是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
2.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与所投标的竣(交)工试验检测(WKJG-JC1)合同段不得与项目法人、项目参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与所投标的荷载试验验检测(WKJG-JC2)合同段不得与项目法人、项目参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控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8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9年9月26日9时00分至2019年10月08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11时00分,请在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站上发布。
6. 其他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投诉、举报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 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 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 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 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 日 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 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 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 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 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贵州瓮开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15286223617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599225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瓮开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
邮编:550400
电话:13193887526、13688364271
联 系 人:陈先生吴先生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9楼
邮编:550081
电话:0851-84393685
联 系 人:李晓林
日期:2019年9月26日
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