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8 15:40 作者: 来源: 厅建设管理处 字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6]1941号文件批准建设,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9]1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6.6%:63.4%。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和规模

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起自贵州省桐梓县下坪,接拟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段扩容工程,经松坎镇、大河镇、马鬃乡、蒲场镇,止于遵义市新蒲新区青山枢纽,接在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路线长118.918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新蒲枢纽互通式立交110.028公里为新建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0米;新蒲枢纽至终点段8.890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新建半幅路基宽度20.5米。

本招标项目投资规模约1.5亿元。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起点桩号

终点桩号

里程长度(km)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26

YK0+000

YK62+125.619

62.111

防撞护栏、标志标牌、标线、界碑、隧道反光环、声屏障等。

27

YK62+006.077

YK108+400

46.398

防撞护栏、标志标牌、标线、隔离栅、界碑、隧道反光环、声屏障等。

2.3 计划工期

26标段:427日历天,本标段工期由两段组成,其中:除桐梓隧道外路段工期为33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3月1日,计划交工时间2022年1月31日);桐梓隧道段工期为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3月1日,计划交工时间2023年5月31日)。

27标段:33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9月15日,计划交工时间2021年8月14日。

(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下达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不对声屏障工程进行分包的投标人还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的资质情况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否则不予通过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初步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情况,每个投标人可申请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按下表规定执行: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AA

A

B

C

投标人可提出投标标段申请数量

2

2

1

1

投标人可中标标段数量

2

1

1

1

投标人必须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采用,本项目投标专业为交安工程专业,其中:

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例如,2016年度贵州省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尚未公布,此时若从业企业没有2016年贵州省的信用评价,则应引用其2015年度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时请注意评价结果公布的有效期规定。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按部评价规则有效期一年的规定认定,即公布日期的次年同一日为截止日”):

①我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4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8日13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0分至13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会议室,面交招标代理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7.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3937835;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号

邮   编:550004

联系 人:唐女士

电   话:0851-8393783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邮   编:100101

联系 人:李先生、周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56、851、18798889357

传   真:010-59273266

网   址:www.bjztc.com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   话:0851-88309686

    附件:资质条件及评标办法.doc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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