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6杭瑞高速公路(铜仁境)复兴服务区开通简易互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21 11:58 作者: 来源: 厅建设管理处 字号:    


1、招标条件

G56杭瑞高速公路(铜仁境)复兴服务区开通简易互通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已经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许可建字【2020】第1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 ,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为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为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充分发挥高速公路服务区与地方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子,结合复兴服务区现场情况,在杭瑞高速(铜仁境)K1498+568处复兴服务区南、北向开通简易互通。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收费天棚、收费与通信系统、机电系统等。

2.3本次招标范围:G56杭瑞高速公路(铜仁境)复兴服务区开通简易互通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收费天棚、收费与通信系统、机电系统等施工,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交工时间2020年9月30日,实际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的资质情况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否则不予通过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初步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应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19年度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黔交建设〔2020〕33号文)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信用评价等级时,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项目采用机电专业)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及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

投标人在贵州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7日,每日00时00分至23时59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0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3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会议室,面交招标代理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7.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招标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851-86833235。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00号C栋

邮   编: 550004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851-86833235


招标代理: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世纪城L组团11号楼39层4号

邮   编:550000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851-84843027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   话:0851-85971078

    附件:资质条件及评标办法.doc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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