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普定)段扩容工程勘察设计和勘察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30 08:15 作者: 来源: 厅建管处 字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普定)段扩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复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和规模

项目起于贵阳西南绕城高速公路现有上麦互通立交处,将上麦落地互通立交改扩建为T形为“十字”型枢纽立交,同时对接观山西路(城市主干道)。路线向西出线隧道穿山,设桥上跨金湖路,向西在水淹坝设置朱昌互通连接金清大道、金湖路。经石操,折向西南方向,以1230m的隧道穿越山体后至姚家寨,设置互通连接金马大道和金清大道。之后,以主跨360m钢管拱桥跨百花湖,经萝卜哨、上摆腊后,为绕避燕尾水库,路线向西北过大荞地、庄子上,在上麦坝西设置站街落地互通立交连接云站路。路线继续西行,以高架桥方式过茶林坡、鼠场坝,在菩音大寨与贵阳乌当至长顺高速公路交叉,乌当至长顺高速公路与本项目呈“T型”交叉。路线与乌当至长顺高速公路共线后折向南,经背龙坡、竹山村,在高乐与厦蓉高速清镇至织金段呈“十字”交叉,设高乐枢纽立交衔接后,路线经大洛海、平坝冲,在龙昌附近进入安顺市境内。之后,路线经九甲、早米田、在石朱桥附近与贵阳乌当至长顺高速公路分离,乌当至长顺高速公路与本项目呈“T型”交叉。路线经十字乡、大院、小关、塘约,设置乐平东互通连接地方道路。此后路线沿河西行,经凤凰、乐平北,为绕避水源和矿区,路线折向西南方向,在高院南设置乐平西互通连接地方道路及规划道路。此后路线经高地坝、驿马寨、董官,为绕避水源,路线南绕,在对沙地设置落地互通连接地方道路及规划道路。过塘官屯、侯家庄,在河安设置互通连接蔡官城市道路。再经郭家屯、单家屯,在小寨与安顺至普安高速衔接,安顺至普安高速公路与本项目呈“T型”交叉,此后路线利用既有普安高速进行改扩建,为方便安顺北车辆出行,在棕树水库南设置安顺北互通连接城市道路。路线利用安顺至普安高速进行改扩建继续向西至项目终点十二营,顺接拟建的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普定至盘州段扩容工程项目起点。

本项目全长94.136km,其中贵阳市境内里程约35.167km,安顺市境内58.969km。本项目与贵阳乌当至长顺高速公路共线段长约10.3km;利用安顺至普安高速进行改扩建段长约12.86km。

技术标准:主线分段采用不同的标准建设,上麦至菩音段(新建约29.467km)采用v=10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33.5米;菩音至石朱桥段(与贵阳乌当至长顺高速公路共线段长约10.3km)采用v=100km/h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1.0米;石朱桥至轿子山段(新建段长约41.509km)采用v=10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33.5米;轿子山至十二营段(利用安顺至普定高速公路改扩建段长约12.86km)采用v=100km/h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1.0米。

项目共设互通连接线5条,共计13.65km,其中朱昌互通连接线3.5km,乐平东互通连接线1.5km,乐平西互通连接线2.9km,沙锅寨互通连接线3.0km,采用一级公路公路标准建设;白岩互通连接线2.75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主要控制点:起点上麦、百花湖、站街、十字、乐平、蔡官、轿子山、白岩、终点十二营。

主要工程规模:主线路线全长94.136km,全线共设桥梁38762m/71座,其中特大桥11142m/9座、大桥27400m/59座、中桥220m/3座,百花湖特大桥采用主跨360m钢管拱桥,其余主要为T型梁桥,桥梁比例为41.2%。全线共设隧道4030m/7座,其中长隧道1230m/1座、中隧道1280m/2座、短隧道1520m/4座;隧道占路线总长的4.3%。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4处,其中有5处枢纽互通,分别为上麦枢纽互通(兼落地)、菩音枢纽互通、高乐枢纽互通、石朱桥枢纽互通、轿子山枢纽互通;一般式互通立交9处,分别为朱昌互通、百花湖互通、站街互通、乐平东互通、乐平西互通、沙锅寨互通、蔡官互通、安顺北互通、白岩互通(改造);设Ⅰ类服务区2处,Ⅲ类服务区2处;设通道53道,天桥12座。项目总投资约208.68亿元。

本项目与贵阳乌当至长顺高速公路共线段长约10.3公里,乌当至长顺高速公路目前正在开展定测工作。因两项目设置枢纽立交衔接原因,需对乌当至长顺高速公路(采用v=10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宽度为33.5米)涉及的局部路段路线方案进行调整,局部调整路段暂按4.0公里进行估算(投标人需对局部调整路段的两阶段勘察设计进行报价,局部调整路段的勘察设计费用按实际调整的里程数量进行结算)。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普定)段扩容工程勘察设计(含技术设计,若需要)共划分为1个勘察设计标段(GAKRSJ1标)和1个勘察设计咨询标段(GAKRSJ2标),详见下表:

标段号

起点桩号

终点桩号

里程长度(km)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GAKRSJ

1标

K0+000

K94+136

94.136

(1)基础控制测量及地形图测绘。项目为贵州省交通强国智慧交通建设依托工程,局部路段利用既有高速公路进行改扩建,为了更好的利用好既有高速公路现有工程,同时更好更全面的掌握新建、改扩建段现场的征地拆迁状况和公路沿线土地附着物现状,要求地形测绘采用三维激光扫描测量技术。

(2)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全线总体设计(含安全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含污水处理及噪声污染防治设计)、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含施工便桥、便道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智慧交通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等。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完成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概(预)算编制工作及相应的造价分析,以及《编制办法》规定的与勘察设计有关的其他所有工作内容,并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的审查,按《编制办法》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全套成果(包括文本版、CAD格式电子版和PDF格式电子版)等。

(3)初测前,主体工程设计单位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勘察设计指导书和勘察设计大纲等总体工作。负责项目总体设计(含安全总体设计)、各专业设计文件的协调、统一的工作,总概(预)算项、目、节等的统一工作。

(4)初勘、详勘阶段按现行《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TGC20-2011)规定,水文地质复杂的隧道应对隧道隧址区开展专项区域水文地质调绘工作。

(5)初测阶段应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对利用既有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安、机电等工程的检测作为勘测设计内容之一(检测费用单独报价)。组织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开展检测工作,提交经发包人组织会议评审通过后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作为改扩建利用工程结构验算和内业设计的重要依据。

(6)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贵州省开展交通运输投融资模式创新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本项目为智慧交通试点工程,应按照《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普定)段扩容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智慧交通专题报告》(报批版)的要求开展智慧交通有关的初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定测、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概(预)算编制等文件,设计单位应引进国内有智慧交通相关专业研究经验的机构,指导本项目的智慧交通设计工作。

智慧交通属创新设计,容许专业分包,分包单位不得超过3家,分包单位应至少从事过1个智慧交通项目的设计,以签约合同(含分包合同)和业主证明为准。

(7)初步设计阶段应把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作为设计内容(达到规定的评估范围的桥梁和隧道),组织设计人员以外的设计、施工等专家独立开展桥梁和隧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交会议评审通过后的风险评估报告。设计阶段特大桥应开展岸坡稳定性评价工作。

(8)初步设计预审后报部审前,应按有关要求开展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工作,提交经发包人组织会议评审通过的安全性评价报告,《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作为指导安全设施设计修编的重要依据之一。

(9)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后,按发包人要求编制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所需的招标图纸、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等,按发包人要求提供规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文件。

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的审查,按编制办法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全套成果,含1:2000地形图测绘和控制测量、勘察勘测成果、专题研究成果、设计文件(包括文本版、CAD格式电子版和PDF格式电子版)等。负责配合发包人做好技术类协调和设计报批涉及的服务工作(含文件报批前置要件准备、专项(题)评估审查及报批等)

(10)后期服务工作:项目建设期投标人需按要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后期服务组;设计代表后期服务组负责项目开工至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汇总整理以及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及设计变更程序的完善,缺陷责任期局部修复工程的方案确定等;一般、较大、重大变更设计应编制施工图预算;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的要求,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前,设计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内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达到使用功能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和分析评价,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项目建成前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及设计代表编制完成《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机构使用手册》,提交经业主单位评审同意后的成果手册。配合项目业主完成审计、交(竣)工期间设计部分的资料提交等工作。智慧交通后续服务期为项目通过省、部验收为止。

GAKRSJ

2标

K0+000

K94+136

94.136

全线总体设计(含安全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含污水处理及噪声污染防治设计)、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含施工便桥、便道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设计概(预)算等设计内容及相关专题评估等的咨询、审查工作和后期服务阶段的咨询工作。后期服务阶段:一般设计、重大、较大变更设计应出具设计文件和预算文件的咨询意见和审查意见。

2.3勘察设计周期:300天,其中初步设计120天(不包含控制测量和地形图测绘45天),施工图设计周期为18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 GAKRSJ1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 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5.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 GAKRSJ2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专业资质;

3.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等级:甲级;专业:公路;服务范围须包含评估咨询)

3.1.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情况,每个投标人可申请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按下表规定执行: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AA

A

B

C

投标人可提出投标标段申请数量

2

1

1

1

投标人可中标标段数量

1

1

1

1

投标人必须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评价结果均必须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采用,本项目投标专业为:1标、2标为“主体工程”设计评价专业。

(1)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例如,2016年度贵州省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尚未公布,此时若从业企业没有2016年贵州省的信用评价,则应引用其2015年度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时请注意评价结果公布的有效期规定。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按部评价规则有效期一年的规定认定,即公布日期的次年同一日为截止日”):

①我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13〕636号)第八条的规定执行。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各自按以上原则认定后的等级中最低的确定,当各自认定后的等级也相同时,评标加、减分分别按评标办法前附表里信用等级评分《评标加分或减分标准》表中给定的评标加分值最低和减分值最多的为准。

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29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会议室,面交招标代理公司。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8.1 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8.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投诉举报的处理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9.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393783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邮    编:550004

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0851-83937835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14楼

邮编: 550081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851-84393685

传真: 0851-84827846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    话:0851-88309686

附件:资质条件及评标办法.docx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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