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至遵义高速公路房建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6 17:17 作者: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字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仁怀至遵义高速公路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仁怀至遵义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交通〔2017〕1964号)批准建设,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许可建字〔2020〕第30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交通运输部安排车购税专项建设资金)和项目法人自筹,出资比例为38.7%:61.3%。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和规模

成都至遵义国家高速公路(贵州境)仁怀至遵义段路线起自仁怀市苍龙赵家湾的苍龙枢纽,接建成的成都至遵义国家高速公路赤水至仁怀段,经苍龙、平正、松林、金鼎、巷口,止于遵义市忠庄的桃溪枢纽互通,接建成的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路线全长约52.45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规模约25230万元。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仁怀至遵义高速公路房建主体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4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工程名称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RZFJZT-1

磨刀溪停车区、大发渠收费站、大发渠停车区、隧道用房(小窝凼隧道出口、杨家隧道进口、石笋沟隧道进口、石笋沟隧道出口、石笋沟隧道风机房、琵琶树隧道出口、灵宝山隧道出口)

主体土建工程、主体安装工程、站点绿化工程(含站区室内外给排水及电气、消防、暖通;站区道路广场、围墙工程、标识标线、挡墙等所有图纸所示内容)。

RZFJZT-2

松林收费站、巷口收费站

主体土建工程、主体安装工程、站点绿化工程(含站区室内外给排水及电气、消防、暖通;站区道路广场、围墙工程、标识标线、挡墙等所有图纸所示内容)。

RZFJZT-3

金鼎山服务区(南区)、隧道用房(火儿坝1号隧道出口、莲花山隧道出口、凤凰山隧道进口、凤凰山隧道出口、大屋基隧道进口、大屋基隧道出口、冷家湾隧道进口、冷家湾隧道出口、青山隧道进口、青山隧道出口、堰头湾隧道进口、堰头湾隧道出口)

主体土建工程、主体安装工程、站点绿化工程(含站区室内外给排水及电气、消防、暖通;站区道路广场、围墙工程、标识标线、挡墙等所有图纸所示内容)。

RZFJZT-4

养护工区、金鼎山服务区(北区)

主体土建工程、主体安装工程、站点绿化工程(含站区室内外给排水及电气、消防、暖通;站区道路广场、围墙工程、标识标线、挡墙等所有图纸所示内容)。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0月15日;计划交工时间:2022年4月28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下达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的资质情况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否则不予通过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初步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情况,每个投标人可申请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按下表规定执行: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AA

A

B

C

投标人可提出投标标段申请数量

4

2

1

1

投标人可中标标段数量

2

1

1

1

  

投标人必须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采用,本项目投标专业为房建工程专业,其中:  

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例如,2016年度贵州省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尚未公布,此时若从业企业没有2016年贵州省的信用评价,则应引用其2015年度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时请注意评价结果公布的有效期规定。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按部评价规则有效期一年的规定认定,即公布日期的次年同一日为截止日”):  

①我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3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7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00分至13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会议室,面交招标代理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2212909;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00号C栋  

邮 编: 550004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851-82212909  

传 真: 0851-8686669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李先生、卢女士  

电 话:18798889357  

传 真:010-59273266  

网 址:www.bjztc.com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 话:0851-88309686

  

附件:资质条件及评标办法.doc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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