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惠水段)35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惠水段)35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7)4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惠水段)征地拆迁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征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惠水段)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都香高速(惠水段)K98+200处35kV宁电线#01~#04段线路迁改工程,新建3基铁塔,迁改线路约长度0.6km,其中架空部分0.40km,电缆部分0.20km。
注:实际技改工程规模以电力部门或线路运行单位出具的技术方案为准!
2.3 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具体金额以出资方及电力部门确定的项目估算为准。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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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预定 工期 |
合同估 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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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公易建电(2022)0076号-1 |
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惠水段)35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从初步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投产止,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四 通(水、电、通信、路)一平、建筑和安装施工、建设项目总承包管理,协助工程报建(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相关批文,协助开展场地工程检测(含桩基检测、回填土、边坡检测等),配合办理环保验收、水土保持验收、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消缺、结算、建设资料电子化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一、架空线路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架空送电线路安装、调试工程。 包括:线路本体工程、施工场地租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项目驻地、临时材料站等临时占用赔偿)、辅助施工费用、旧电力线拆除(如有)、跨越及河流封航、施工道路修筑、杆塔三牌(塔号牌、警示牌、相序牌)制作及安装(含线路π后原线路塔号牌的更换)、OPGW光缆架设及变电站进站光缆的敷设(含接续、单盘测量、全程测量等)、线路参数测试(同一条线路分多标段施工招标的,线路参数测试及光缆全程测量由第一施工标段负责)。 交叉跨越(含拆除部分):架线(或拆除)时跨越电力线、通讯线、铁路、公路、河流及堤防、水库附近基础和架线涉及跨越架临时占地、措施费、施工申请手续及所有被跨越物产权单位跨越协议的办理及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及支付。 不包括:建设场地永久征地及青苗(林木)补偿(如需承包人负责完成,则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按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沿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含砂石场、矿场、取石场、砖厂、煤矿)、穿越风景区补偿及各类市政管道拆除(如有);送电线路防通讯设施干扰措施费、工程监理、设备监造、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 二、电缆线路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建筑、安装、调试工程。 包括:本体工程及施工期间道路临时占用、路面破复、人行道修理、地下市政下水道水井、通信管道、旧电缆迁移、绿化树木赔偿及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等工作均由中标承包方配合完成。 不包括:电缆走廊永久征地、沿线建(构)筑物的拆除、白蚁防治、地下市政下水道水井、通信管道迁移费用,上述工作如需承包人负责完成,则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按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三、拆旧部分:拆除原有工程的,根据产权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拆除量进行回收,并负责退还到指定地点移交。 |
90日历天 |
约300万元,具体金额以出资方及电力部门确定的项目估算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条件:
(1)勘察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03日至2022年03月10日00:00至23:59时,可以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03月23日10时3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州农机校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省指定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 本项目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时间为准。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发出的涉及到本项目文件澄清、更正、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诉、举报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局不予受理。
8.2.4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15597735054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5917735。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599225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惠水段)征地拆迁指挥部
联系地址: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惠水段)征地拆迁指挥部
项目联系人:陈炀
联系电话:18084419619
招标代理:贵州闽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城市风景1栋3单元5楼21号
联 系 人:柏增利
电 话:17586836513
2022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