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册高速公路K191+268-K309+492段日常养护工程(土建部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册高速公路K191+268-K309+492段日常养护工程(土建部分)已由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余册高速公路K191+268-K309+492段日常养护工程(土建部分)(黔路开发复(2022)31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南营运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通行费计划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余册高速公路K191+268-K309+492段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六横”余庆-册亨高速公路的中段,是贵州高速公路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独山互通)连接在都新高速(属兰海国高)上,终点(纳散互通)连接在银川至百色高速公路惠水至罗甸段。主线全长118.224公里。折合匝道全长为146.391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 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全线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全线共有桥梁31991.68m/210座,全线隧道53334.978m/29座,涵洞235座,互通10处,收费站8处,服务区、停车区4处。
项目所经地区处黔南山地南部,北高南低。年均温16.7℃,年降水量1217毫米。河流属珠江水系, 项目所经地区为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交通便捷,电力、通讯条件方便。
2.2 项目地点:黔南州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
2.3 计划工期:本工程合作承包期为1年
2.4招标范围:余册高速公路K191+268-K309+492段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程(土建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申请人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或二类(甲级)或三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隧道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③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或养护、管理经验,持有公路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①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21年度高速公路设计、施工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黔交建设〔2022〕13号)确定最新信用评价);
②如投标人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评价等级,则引用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等级;
③如无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则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项专业评价为养护专业)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各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48 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 号文件)及《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 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确定其信用等级。
④以上评价结果都没有评价的,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A.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B.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C.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 D按级不良记录的,按 C级对待;
D. 直接定为 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按D级对待
按上述规定确定的信用等级为 C 级及以上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3日,每日00 时00 分至23 时59 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guizhou.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7 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开标需携带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 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
记和 CA 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 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局不予受理。
8.2.4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 0854-7221005
行政监督部门为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电话:0851-85917735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南营运管理中心
地 址: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高速东出口约800米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854-7221005
招标代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世纪城L组团11号楼39层4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851-84843027
2022年4月6日
附件1资格审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
项 目 |
要 求 |
法人资格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资质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或二类(甲级)或三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隧道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投标人2018年度~2020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
注:1、投标人应附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的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应是合法注册和独立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附相关证明材料)。
2、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无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自行承诺) 2、投标人在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未发生重大违约问题;(自行承诺) 3、投标人为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单位,投标人信用等级的确定详见招标公告规定。 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3年(指2019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人)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 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或养护、管理经验,持有公路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 总工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施工、管理经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 |
安全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施工、管理经验,从事过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 |
1、本次招标仅审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其他人员资格在中标后提供资料进行审查。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类似个人业绩(若有)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条的补充条款提供。
附录6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养护管理员 |
4 |
路桥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路况巡查员 |
3 |
路桥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专职安全员 |
2 |
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 |
技术工人 |
12 |
持有公路工程的养护、维修、施工等特种技术工种相应的资格证书。 |
特种作业工 |
4 |
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培训颁发、在年审有效期范围内的机械特种作业证。 |
普通工人 |
26 |
身体健康、在国家劳动法法定年龄内、具备劳动力的人员。 |
注:1、本表人员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资料。投标人一旦中标,在合同谈判时应提交上述人员相关资料,人员应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尽管中标人已按承诺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这些人员仍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增派或雇佣这类人员,中标人在接到通知要求后应立即执行,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条件)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 要求 |
备注 | |
专 用 设 备 |
清扫车 |
清扫宽度≥2m |
台 |
2 |
副发动机功率≥100KW |
清洗车 |
水箱容积≥8000L |
台 |
2 |
带喷药、升降、洒水装置 | |
随车吊 |
|
台 |
2 |
| |
护栏打拔桩机 |
|
台 |
2 |
交安设施施工 | |
装载机 |
≥2 t |
台 |
2 |
| |
动力站 |
|
套 |
2 |
路面维修 | |
平板夯 |
|
台 |
2 |
| |
单钢轮压路机 |
|
台 |
2 |
| |
灌缝设备 |
|
套 |
2 |
| |
沥青路面综合养护车 |
|
台 |
2 |
沥青路面热修补 | |
普 通 设 备 |
管理用车 |
|
台 |
3 |
|
皮卡车 |
|
台 |
3 |
路况巡查 | |
自卸货车 |
载重≥4t |
辆 |
2 |
| |
双排座货车 |
1-4.5吨 |
辆 |
4 |
| |
发电机组 |
≥10KW |
套 |
2 |
移动式 | |
割草机 |
≥30cm2/s |
台 |
12 |
背携式 | |
绿篱机 |
|
台 |
2 |
| |
切割机 |
|
台 |
2 |
| |
油锯 |
功率≥1KW |
台 |
2 |
| |
太阳能爆闪灯 |
|
台 |
7 |
| |
抽水泵 |
|
台 |
2 |
| |
灌缝设备 |
|
套 |
2 |
含开槽、清缝、灌缝等成套机具 | |
抢险 救灾 设备 |
挖掘机 |
斗容量≥0.8m3 |
台 |
2 |
|
融雪剂撒布机 |
2t |
台 |
3 |
|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资料,评标时不作为考核条件。投标人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仪器、设施设备,若中标人配备的仪器、设施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增配或更换仪器、设施设备,中标人在接到通知要求后应立即执行,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
附录8 养护配套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及型号 |
数量(辆/台) |
|
备 注 |
1 |
中联清扫车 |
2 |
清扫宽度≥2m |
副发动机功率≥100KW;K191+268-K215+637段至少1辆 |
2 |
中联清洗车 |
2 |
水箱容积≥8000L |
带喷药、升降、洒水装置;K191+268-K215+637段至少1辆 |
3 |
江铃随车吊 |
2 |
|
K191+268-K215+637段至少1辆 |
4 |
护栏打拔桩机 |
1 |
|
交安设施施工 |
5 |
装载机 |
2 |
≥2 t |
K191+268-K215+637段至少1辆 |
6 |
动力站 |
2 |
|
路面维修,K191+268-K215+637段至少1台 |
7 |
平板夯 |
2 |
|
K191+268-K215+637段至少1台 |
8 |
单钢轮压路机 |
2 |
|
K191+268-K215+637段至少1台 |
9 |
庆铃双排座货车 |
2 |
|
K191+268-K215+637段至少1辆 |
10 |
发电机组 |
2 |
≥10KW |
K191+268-K215+637段至少1台 |
11 |
割草机 |
17 |
≥30cm2/s |
移动式K191+268-K215+637段至少8台 |
12 |
绿篱修剪机 |
2 |
|
灌木修剪,K191+268-K215+637段至少1辆 |
13 |
切割机 |
2 |
|
K191+268-K215+637段至少1台 |
14 |
油锯 |
2 |
功率≥1KW |
|
15 |
太阳能爆闪灯 |
2 |
|
|
16 |
抽水泵 |
2 |
|
|
17 |
灌缝设备 |
2 |
|
含开槽、清缝、灌缝等成套机具 |
18 |
融雪剂撒布机 |
3 |
|
|
19 |
移动电焊机(柴油) |
2 |
|
|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 |
2.1.1 2.1.3 2.1.1 2.1.3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 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盐、支付办法; d.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 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履约信誉:15分 业绩:2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① |
3.2.4 |
通过第一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 名通过详细评审 |
最新 信用 等级 |
AA |
A |
B |
C | |||
养护专业评价 |
综合评价 |
养护专业评价 |
综合评价 |
- |
养护专业评价 |
综合评价 | |
取值 |
+3.0 |
+1.5 |
+1.5 |
+0.8 |
0 |
-3.0 |
-1.5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6分 |
打分项按4个等级评定:“很好”计分值的90%~100%,“较好”计80~90%,“一般”计70%~80%,“较差但可行”计60%~70%。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评审因素得分一般不 得低于其满分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6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6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6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4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 |
15分 |
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的,得9分; 2、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个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得3分,最多得6分。 |
项目总工 |
10分 |
1、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的,得6分; 2、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个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信誉评价(1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12分; 2、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条确定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按下表加分: 注:在引用上表,非投标专业(养护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视为综合评价。 | ||
业绩 (20分) |
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2个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得12分,在此基础上,每多提供1个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本项满分2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评审因素(投标人的信誉、投标价除外)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当评标委员成员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
①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