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至晴隆高速公路二期(含附属)工程驻地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4 17:16 作者:张国荣 来源: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 字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纳雍至晴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纳雍至晴隆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交通〔2020〕666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交通运输部 以 《交通运输部关于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贵州省纳雍至晴隆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0〕938号) 批复,项目业主为 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本金、国内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25%:75% ,招标人为 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纳晴项目是纳雍至兴义高速公路(G7612)的重要组成部分,串联了杭瑞、厦蓉和沪昆等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它的建设有利于贵州省6纵大通道的贯通,不仅加强贵州省西部地区南北向的交通联系,形成贵州与相邻的四川、广西联系的快速通道,也是四川、重庆等地经贵州至云南、广西的一条快捷通道。

主线路线起于纳雍县寨乐镇,与厦蓉高速公路织金至纳雍段相交(设赛乐枢纽互通),经张家湾、鸡场、梭戛、岩脚、长流、中营、花贡、白沙、高棉,止于普安县江西坡镇普安茶厂,接纳兴高速晴隆至兴义段,与沪昆高速镇宁至胜境关段相交(设新赛河枢纽互通)。路线全长162.167公里,同步建设11条互通连接线共长104.969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380亿元。

主线分段采用四、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与安盘共线段(39.619公里),采用100公里/小时设计速度、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33.5m;其余路段(122.548公里),采用100公里/小时设计速度,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26m。

全线主线设置桥梁45628.83米/92座,其中特大桥19819.7米/14座,大桥25056.95米/67座,中桥752.18米/11座;涵洞通道140道。主线设置隧道67007米/31座,其中特长隧道347696米/9座,长隧道25076.7米/12座,中隧道6758.8米/9座,短隧道475.5米/1座,桥隧总长112635.83米,桥隧比例69.46%。

主线设置寨乐(枢纽)、纳雍西、张家湾、鸡场、梭戛、新华、岩脚东(枢纽)、岩脚西(枢纽)、雨至、中寨(天生桥)、猴场、长流、中营、花贡、白沙、高棉、新寨河(枢纽)17处互通式立交。全线设置管理分中心1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3处、养护工区2处、收费站14处。

2.2监理服务期限

自项目开工令下发之日至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之日止(包含施工准备期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其中计划施工工期预计约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二期(含附属)工程驻地监理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ZJ9及ZJ10标段。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由政府出资人代表(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组建,由监理标段中标人负责组建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对应施工合同段

里程(Km)

主要工作内容

ZJ9

L1、L2

89.514(其中:主线67.039km,T4标百兴连接线(二级路标准)22.475km)

组建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对应施工标段范围内主线、连接线、互通、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养护管理中心等的路面、机电(包括通信、监控、收费三大系统,隧道机电工程等)、交安、消防、景观绿化、房建及附属设施等工程、环水保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包含监理抽检,不含工地试验室)。应包括二期(含附属)工程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ZJ10

L3、L4

96.4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及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联合体中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公告第3.1款第(1)目、3.4款、3.5款、3.6款、款的要求;

(2)联合体总体应满足本公告第3.1款第(2)及(3)目的要求;

(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允许投标标段数量和允许中标标段数量规定:

(1)投标人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速公路招投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36号)、《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黔交建设〔2016〕279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确定其最新(2021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即:

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若没有我省的信用评价等级,则分以下情况处理(排序在前的优先)。

  ①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②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但有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时,按其等级引用。

  ③交通运输部以及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均没有评价等级时,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a.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b.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c.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d.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按D级对待。

(2)按照3.3(1)之规定认定的信用评价(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的投标人,最多可获得2个标段的投标资格,最多可在1个标段中标;信用评价等级为B、C级的投标人,最多可获得1个标段的投标资格,最多可在1个标段中标(同时参加多个监理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优先授予其最高投标限价较大的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具体如下:

信誉等级

AA、A

B、C

允许投标标段数量

2

1

允许中标标段数量

1

1

(3)本项目 不接受 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为投标人最终信用等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单位(包括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服务范围相对应的监理标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zhou.gov.cn)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2 月 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5.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开标需携带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

5.4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办理相关事宜。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发布。

7. 投诉、异议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7.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7.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7.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7.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7.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7.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7.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7.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7.2.4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13668553994;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5992250;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650107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落别布依族彝族乡云上六枝运营中心创客楼二号

邮政编码:5534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668553994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商务楼1709室

项目联系人:李博闻、王龙

邮政编号:550003

联系电话:0851-88579825、13628504857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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