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沪昆国高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采用PPP模式实施,社会资本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黔通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中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交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四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公司为贵州贵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以黔发改交通〔2021〕81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审批〔2022〕21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贵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和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贵州贵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控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贵州省贵阳至安顺扩容工程项目起自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湖(上麦)互通式立交,接已建成的贵阳市绕城高速公路,止于安顺市普定县十二里营互通式立交,接拟扩容的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路线全长90.503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41米,采用双向六车道及八车道标准建设。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施工监控服务单位,具体工作内容及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名称 |
监控结构物 |
主要工作内容 |
GAJK-1 |
百花湖特大桥,(220+320)m的斜拉桥 |
标段施工图范围内:针对桥梁设计目标,通过施工过程模拟分析、现场监测以及误差识别与预测,对桥梁施工过程中的结构进行反馈控制,为实现设计要求的成桥结构受力与线形状态等提供技术支撑的全部工作 |
GAJK-2 |
高乐大桥,(60+100+60)m的连续刚构桥 燕尾特大桥,(58+100+58)m的刚构桥 |
2.3服务期
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工期为以开工令下发之日起至交工之日止(不少于3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本项目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成果报告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3.2各标段资质要求如下:
3.2.1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2.2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附表所列计量认证参数须涵盖本次招标所需的全部内容。
3.3各标段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如下:
3.3.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0周岁以下,持有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局(站)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工程)或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师(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证书,至少5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
3.3.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0周岁以下,持有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局(站)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工程)或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师(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证书,至少8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最近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公路工程专业)为C级及以上。
3.7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10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关标段的投标。
标段名称 |
序号 |
施工单位 |
GAJK-1 |
1 |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 |
GAJK-2 |
2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高乐特大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燕尾特大桥) |
3.11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参与投标和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根据其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按下表规定执行,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人填报的人员和设备可以重复,但若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金额相对较小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被取消后该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按序递补。
序号 |
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
AA |
A |
B |
C |
1 |
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个) |
2 |
2 |
1 |
1 |
2 |
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个) |
1 |
1 |
1 |
1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4月23日23时59分止,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http://ggzy.guizhou.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提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将存储有未加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表(WORD 版)和导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PDF 版文件的U盘密封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U盘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开标需携带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
5.4 U盘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guizhou.gov.cn/)、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https://ggzy.guizhou.gov.cn/)上发布。
7. 投诉举报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贵州贵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碧乐时光A区1栋7楼
异议受理电话:0851-84736089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单位):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养护管理处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6号
投诉举报电话:0851-85992250
8. 其他
8.1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的投标人,需先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办理入场登记和 CA 证书或将企业 CA 证书开通互联互通功能,具体事宜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8.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招标人:贵州贵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碧乐时光A区1栋7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851-8473608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102
联系人:胡先生、何女士
电话:15121520726、15285500685
附件-沪昆国高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施工监控(第二次)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