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名称: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招标
二、招标人名称: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11时00分
六、流标原因: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CZHBJC-1、CZHBJC-2标段招标失败。
七、流标公示期: 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4日
八、投诉、举报: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三)、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851-83937835,省交通运输厅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