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9日)
现按招标文件规定公示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甲供钢材(三期)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
合同段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价(元) |
钢材A包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4,999,489.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铁物资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
280,186,743.00 | |
钢材C包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铁物资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
279,319,393.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283,805,273.00 | |
钢材D包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高速公路实业有限公司 |
253,826,375.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铁物资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
254,016,425.00 |
未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合同段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的理由 |
评审依据 |
钢材B包 |
华南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函中填写的供货期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7)款 |
贵州云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函中填写的供货期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7)款 | |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投标函中填写的供货期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7)款 | |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函中填写的供货期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7)款 | |
贵州黔金铝型材公司 |
投标函中填写的供货期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7)款 | |
贵州中铁物资有限公司 |
投标函中填写的供货期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7)款 | |
贵州中拓钢铁有限公司 |
投标函中的投标货物制造商与投标文件中销售授权书的制造商单位名称不一致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2)款 | |
钢材C包 |
华南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规格型号未完全涵盖本次招标货物内容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款 |
贵州中铁物资有限公司 |
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规格型号未完全涵盖本次招标货物内容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款 | |
贵州高速公路实业有限公司 |
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规格型号未完全涵盖本次招标货物内容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款 | |
钢材D包 |
贵州黔金铝型材公司 |
投标函中填写的供货期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7)款 |
贵州中拓钢铁有限公司 |
投标函中的投标货物制造商与投标文件中销售授权书的制造商单位名称不一致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2)款 |
注:因本项目B包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单位仅有一家,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B包招标失败。
一、关于投诉、举报: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三)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3937835;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邮编:550004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0851-83937835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9楼
邮编:550001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0851-84393685
传真: 0851-84827846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