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公路管理局2024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10 14:24 作者: 来源: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 的都匀公路管理局2024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E52270020240005GL001001   已于2024年10月09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遵义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公路施工总承包贰级;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隧道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评审得分:

0.00

投标报价:

786.42705(万元)

质量: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交货期):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项目负责人:

熊陈晨

项目负责人资质:

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中交通〔2020〕081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1、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2020年迎国检国道路面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一标段;2、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2021年普通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一标段;3、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2021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二批实施)施工招标;4、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2021年普通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招标;5、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2022年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一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G326 赫章城关至水塘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黔东南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隧道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评审得分:

0.00

投标报价:

786.750861(万元)

质量: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交货期):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项目负责人:

王有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副高交通〔2020〕039

企业业绩(如需要):

1、G320线镇远青溪至台江台 盘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2、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 2019年公路大中修工程;3、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  2020年迎国检国道路面修复养 护 (大中修) 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1、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  2020年迎国检道路路面修护养 护 (大中修) 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工程养护甲级、隧道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评审得分:

0.00

投标报价:

786.920859(万元)

质量: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交货期):

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项目负责人:

王奎

项目负责人资质:

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中2015001692

企业业绩(如需要):

1、兴义公路管理局2020年“迎国检”大中修(结构性、功能性修复)工程(G246线、G324线、G354线)施工SG1标段;2、兴义公路管理局2020年“迎国检”大中修(结构性、功能性修复)工程(G246线、G324线、G354线)施工SG2标段;3、兴义公路管理局2020年“迎国检”大中修(结构性、功能性修复)工程(G246线、G324线、G354线)施工SG3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兴义公路管理局2020年“迎国检”大中修(结构性、功能性修复)工程(G246线、G324线、G354线)施工SG2标段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遵义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AA级;第二中标候选人:黔东南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AA级;第三中标候选人:黔西南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AA级。

中标结果公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电话:0851-85992441) 投诉。

招标人: 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联系电话:13985077212)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285500685)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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