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交审批〔2025〕75号
贵州省六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请审批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寨口大桥改路基施工图设计变更的请示》(黔六安呈〔2025〕12号)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收悉。根据变更申请的批复意见及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对该变更设计施工图批复如下:
一、变更原因
六安高速公路LATJ-3合同段从主线通往5-8号弃土场的便道须从地方村寨内通过,地方政府来函称若大量弃渣车辆途经该村寨,将对该村寨村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干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作为上述弃土场备选方案的地点均处于生态红线或高寨水库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不符合弃土场设置条件。
二、设计方案
寨口大桥(左幅3×30米先简支后结构连续预应力混凝土T梁,桥长105米;右幅7×30米先简支后结构连续预应力混凝土T梁,桥长225米)变更为填方路基,消化弃置于5-8号弃土场的弃方,维持路基填挖平衡。变更后的填方路基最大中心填高35米,最大边坡高度44米。取消原设计5-8号弃土场。
请你司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完善程序,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加强设计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及建设资金得到有效监管。你司应加强该段填方路基监测,确保运营安全。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