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6002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控制性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9-22 16:40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建养处 字体:[     ]

黔交审批〔2025〕310号


贵州贵阳环城扩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请审批G6002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控制性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筑环扩司呈〔2025〕1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G6002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5〕374号)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审查,现对控制性工程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根据G6002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建设需要,结合项目控制性工程特点,确定以下先期开工点:K2+500~K3+400段挖方路基,K11+670~K14+600段(含孟关大桥、孟关隧道),K15+500~K17+600段(含上板枢纽互通),K23+300~K26+000桐木岭复合式互通,跨贵安大道桥,上枧大桥,K62+300~K64+264.500翁贡枢纽互通。

(二)控制性工程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小碧至孟关段和摆门至李资段另建新线,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米。孟关至摆门段利用既有贵阳市环城高速公路南环线改扩建,其中孟关至桐木岭段采用双向八车道标准,路基宽度41米;桐木岭至摆门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涵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二、地质勘察

(一)控制性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要求;勘察方法、手段运用较为合理,勘察内容及深度基本满足《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施工中应进一步加强地质动态分析和边坡、隧道的监控工作,根据已有地质资料和开挖揭露地质情况,进一步查明岩溶、煤系地层、采空区、堆积体、危岩体、软土、人工填土等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对路基、桥梁、隧道的不利影响,尽可能避免地质灾害对工程质量、安全影响,优化方案,节省造价。

(三)对尚未施钻的YK14+150~YK14+400段挖方边坡、YK16+800~YK17+100右侧挖方边坡、桐木岭互通路基段,应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采取地质调查、物探等手段,加强工程地质分析与验证,重点查明路段内是否存在重大不良地质体,条件具备时应及时补钻以避免较大方案调整,影响建设工期。

(四)对岩溶发育的翁贡枢纽互通和场区存在大范围人工填土的桐木岭互通,施工前应进一步核实不良地质体的规模,加强施工期间地质复核及变形监测工作,根据开挖揭露的地质情况及时优化桩基及处治设计方案,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强灰岩区桥梁桩基的施工勘察,确保桥梁桩基础安全可靠。

(五)应进一步按照地质勘察要求,对填土、岩溶等加强调绘和施工勘察,为路堑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价提供可靠依据。

(六)应加强施工期间孟关隧道的超前地质预报(探孔)工作,验证、完善工点地质资料,为隧道动态设计和动态施工提供可靠依据,加强隧道的瓦斯监测。

三、路基

(一)原则同意设计采用的路基标准横断面形式、组成及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设计原则。

(二)设计采用的路基边坡防护型式多样,与地形、地貌及景观相结合,设计方案基本合理。

(三)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实施中应充分考虑环评、水保的要求,尽量减小对工程及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四)翁贡枢纽地质条件复杂,底部存在采空区,施工中应进一步结合现场情况梳理互通区排水,避免互通区排水不畅导致积水、下渗路基造成路基边坡产生次生破坏。

四、桥梁涵洞

(一)控制性工程主线桥梁共1750.2米/3座,分别为孟关大桥175.5米、跨贵安大道大桥966.45米、上枧大桥608.25米。翁贡枢纽互通设置主线桥1座,总长639.5米,匝道桥7座,总长2499米,通道4道,涵洞5道;上板枢纽互通设置匝道桥1座,总长361米,通道1道,涵洞1道;桐木岭复合式互通设置主线桥4座,总长883米,匝道桥8座,总长1703.0米,设置通道2道,涵洞3道。涵洞通道均为钢筋混凝土盖板结构。桥涵构造物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规定,内容、深度基本符合文件编制办法规定。

(二)同意上板互通南环高速左幅跨线桥上跨南环线部分采用(60+60+65)米钢箱梁桥;同意桐木岭复合式互通A匝道桥上跨南环线部分采用(38+50)米钢箱梁桥;同意桐木岭复合式互通C匝道2号桥上跨南环线部分采用(28+42+30)米钢箱梁桥;同意跨贵安大道大桥上跨沪昆铁路部分采用2×60米转体刚构桥,应加强T构转体施工期间防护措施和监测,确保既有铁路安全。

(三)跨贵安大道大桥为涉铁桥梁,应加强与铁路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明确建设及监管模式。跨铁路桥梁施工应将施工组织方案报铁路管理部门取得批复意见。

(四)同意石头寨大桥、跨田园路桥及斗篷山大桥采用上下均连接的新旧桥梁拼接方案,同意桐木岭大桥采用上连下不连的新旧桥梁拼接方案,应充分考虑新旧混凝土收缩徐变差、沉降、结构受力情况和变形协调等因素,加强拼接处的构造细节、材料和施工工艺等研究。

(五)施工期应加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核查,结合地形、地质、路线平纵面、经济等因素对墩台位置、墩台和基础型式、承台及系梁标高等进行合理优化调整,减小边坡开挖并减弱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严禁桥下随意弃土和堆载,确保墩台及边坡稳定安全;结合现场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桥上、桥下排水设施,桥下排水管应接顺既有沟渠,涵洞、通道需结合实际地形与既有排水沟渠合理设置,确保排水通畅。

(六)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20〕61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计,应专门设计外挂式检修梯的预埋件,确保桥梁养护可达、可检。

(七)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217号)要求,在施工阶段认真执行公路桥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隧道

(一)控制性工程包含隧道1座,为孟关隧道,全长1956米,为分离式长隧道,左、右幅平面线形均为直线。隧道平纵面线形、洞口位置、洞门型式、衬砌支护参数、防排水、施工方法、监测方案、辅助工程措施等设计基本合理、技术可行,原则同意隧道施工图布设方案及结构设计方案。

(二)施工期应结合现场各洞口地形、地质条件,动态优化隧道洞口桩号或明暗交界位置,有条件的情况下降低洞口边仰坡高度,降低成洞难度,完善洞口边仰坡防护和施工工序设计,确保施工和运营安全。

(三)孟关隧道左幅ZK12+214~ZK13+265段、右幅YK12+209~YK13+250段,为微瓦斯隧道;左幅ZK13+265~ZK13+440段、右幅YK13+250~YK13+420段,为低瓦斯隧道,应按照《公路瓦斯隧道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G/T 3374-2020)、《公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DB52/T 1666-2022)要求,施工过程中根据超前地质预报情况及检测、监测情况动态调整瓦斯段设计及施工方案。

(四)加强与机电专业设计人员的互动,确保隧道内机电设备预留安装位置设置准确,避免因预留不当导致弃置、重新开孔,影响隧道的结构安全和外观质量。同时,要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沟通,提前考虑移动通信设备的安装位置预留问题。

(五)应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参建各方责任落实,加强现场安全人员履约管理,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强化动态设计,根据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结果,及时调整开挖及支护形式。加强隧道施工监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应严格按照《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60-2020)、《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进行隧道施工。

(六)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217号)的要求,在施工阶段认真执行公路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路线交叉

(一)控制性工程包含互通式立交共3处,分别为上板枢纽互通,桐木岭复合式互通和翁贡枢纽互通。原则同意上板枢纽互通采用半T形方案,桐木岭复合式互通采用单喇叭+T形方案,翁贡枢纽互通采用双环苜蓿叶形方案。

(二)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明确已建工程数量和施工界面,进一步完善施工交通组织方案,细化交通组织设计,加强与被交路产权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做好改扩建段交通保畅的交安设施设计。

(三)原则同意互通区路基边坡支挡防护采用骨架植草等绿色植物防护为主、局部支挡加固的方案。应贯彻动态设计思想,加强边坡变形监测及开挖过程中的地质信息反馈,与设计采用的地质资料进行分析对比,及时进行稳定性分析评价,根据开挖后的实际地质及水文情况进行必要的动态调整设计。

请你司按照上述要求,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并按照《贵州省绿色公路建设实施指南》(JTT52/14-2021)的要求,将绿色公路建设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及建设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凡未按时申请或申请未获得同意的变更不得实施,不补办手续,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