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经我厅研究决定,对主要内容已被新规定涵盖替代及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以下10份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文件废止清单.xlsx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