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3年《贵州省水运发展规划(2012—2030)》批复实施以来,至2020年底,规划已实施至中期阶段。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省水运发展规划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实施对贵州省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8.12.29修订)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开展贵州省水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针对贵州省水运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情况,听取社会各界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贵州省水运发展规划概况
贵州水运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是:根据贵州省水运发展现状、发展条件以及面临的发展环境、发展需求,研究提出贵州省水运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用20年左右时间,建成乌江、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两条出省水运主通道,建成赤水河、清水江、都柳江三条出省水运辅助通道,形成北入长江、南下珠江、干支相通、江海直达,力争水运年完成货物运输量达到1亿吨,港口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输船舶标准化、专业化、大型化、环保化、结构合理化,支持保障系统设施设备先进、保障有力,与其他运输方式及周边省(市、区)水运有效衔接、协调发展的贵州省水运体系,为贵州省后发赶超、跨越发展提供畅通、高效、绿色、安全的水运服务。
二、规划编制机关: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张君翼 电话:15185088225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
三、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贵州交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功奇 电话:13595150381
四、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896285365@qq.com进行电子邮件联系。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请在邮件或来函中注明个人信息及详细联系方式。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