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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2年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12 14:14 作者: 来源: 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养护管理处 字号:    

黔交建设〔2022〕56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省路网中心,各在黔交通建设项目参建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促进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2年公路水运建设市场、试验检测机构、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2年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情况随机抽查的通知》安排,省交通运输厅于2022年10~11月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相关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由厅建养处、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省公路局、省路网中心、交通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专家共同组成相关检查组,分别对试验检测机构、监理企业、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了贵州黔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兴桥试验检测有限公司3家试验检测机构。检查组对其资质管理、人员配备、仪器设备、环境管理、样品管理、试验检测记录报告、人员实操能力验证、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了贵州国丰路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毕节市信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3家监理企业。检查组对其资质管理、人员、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体系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三)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了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毕节市交通运输局、遵义市交通运输局3个市交通运输局。检查组对抽取的三个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录入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信息初审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及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对3个市范围内的纳雍至晴隆高速公路、桐梓至新蒲高速公路、S530纳雍县梯子岩至化作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市场准入、建设程序执行、信用体系建设、合同履约管理、农民工工资、招标投标等建设市场情况进行了检查。

(四)按照15%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了2022年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44份公路、1份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组对招标文件的招标条件设置、评标办法选择、补遗书编制、招标文件自查情况、招标文件备案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二、检查情况

(一)试验检测机构方面

抽查的3家检测机构总体能力保持较好,实操人员能够熟练完成所抽检参数,人员数量、环境条件、设备配备、设备功能均基本符合资质认定的等级标准要求。但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样品管理、资料的规范性等方面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监理企业方面

抽查的3家监理企业中,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现有人员、设备、业绩、企业信誉等均满足企业现有资质等级要求;贵州国丰路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有人员、设备、业绩条件已不满足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要求;毕节市信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承诺制方式取得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企业现有人员、设备、业绩条件基本满足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要求,但部分资料提供不完整。厅已对贵州国丰路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毕节市信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将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三)建设市场方面

抽查的3个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建立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初审台账,但同时普遍存在信息初审把关不严,对填报内容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的信息予以初审通过。抽查的3个在建项目普遍存在建设用地手续办理不及时、信用信息管理不规范、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不扎实等问题。S530纳雍县梯子岩至化作公路改扩建工程未成立相应的建设管理单位,建设标准变更随意,项目进展滞后;桐梓至新蒲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备案。具体情况详见附件3。

(四)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方面

本次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情况检查中未发现“应招未招”及未按规定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问题。

从本次检查来看,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营商环境整体情况较好,招标文件编制水平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招标代理问题较为突出。如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招标文件问题较多;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配合检查工作,未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二是地方备案的部分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招标项目问题较为突出。普遍存在未开展招标文件自查、招标公告未在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公开、未公布异议申诉部门及联系电话、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三是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未规范使用交通运输部标准招标文件,未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要求,仍要求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截图,评标办法中专家具有自由裁量权的主观因素基础分低于60%,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

除上述问题外,在对3个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市场检查中发现了以下招标文件编制及备案方面的突出问题:毕节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毕节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毕府办发〔2017〕73号)规定,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备案,与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报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不符;水城县交通运输局备案的招标文件存在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不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遵义市红花岗区交通运输局备案的招标项目存在以成本警戒线形式设置最低限价的问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标备案管理。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报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对于招标失败重新招标的,应向备案部门提交流标情况说明,分析流标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更改的应重新备案。

(二)加强招标文件自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备案前应按照《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黔交建设〔2019〕118号)要求严格自查,《招标文件备案自查表》中的自查情况内容应详细填写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内容。同时《招标文件备案自查表》应经自查人与招标人负责招投标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

(三)严格落实整改。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拟定整改措施,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逐一排查、全面整改,避免今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对检查过程中不配合工作的单位,相应业主单位要提出处理意见,严肃批评。

(四)加强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各项目业主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范,坚决杜绝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交通建设领域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

(五)强化行业监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以本次通报问题为导向,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程序。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省路网中心等监管职能部门应对照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重点抽查,举一反三,避免在监管职责范围内出现类似问题。对本次检查未能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强化担当、提高站位,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附件1:2022年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问题汇总表.docx

附件2:2022年公路水运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3:2022年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检查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4:招投标文件抽查问题清单汇总表(20221202).xlsx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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