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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阳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 (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2-25 18:00 作者: 来源: 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养护管理处 字号:    

黔交审批〔2025〕32号


贵州贵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请审批贵阳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附属工程)的请示》(贵金高速呈〔2023〕9号)及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收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阳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许可建字〔2020〕第285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阳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黔交审批〔2022〕2号)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一)贵阳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起自贵阳市云潭北路与枫林路交叉口,通过将军山互通接枫林路,止于金沙县清池镇赤水河界,顺接在建的贵阳至成都高速公路古蔺(黔川界)至泸州段,主线全长165.284公里。

全线设置将军山、窦官(枢纽)、朱昌北(工可、初步设计、主体工程施工图批复名称为朱昌)、郝官(枢纽)、修文南、修文(枢纽)、小箐(工可批复名称为小箐,初步设计、主体工程施工图批复名称为洒坪)、双石、杨洞(枢纽)、化觉、长坝、安底、禹谟、禹谟(枢纽)、柳塘(工可、初步设计、主体工程施工图批复名称为金沙南)、杜家山(枢纽)、金沙北、桂花、石场、清池,共20处互通式立交。设服务区4处(修文南、双石、金沙南、石场)、匝道收费站13处,主线收费站1处,停车区1处(长坝停车区,原西洛停车区与金沙南服务区合并建设),养护工区3处(原化觉与石场收费站合并建设)、隧道监控管理站3处、路政大队3处、交警中队3处,隧道变电所20处,消防水泵房12处。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9条,共80.212公里。

(二)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33.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2×16.7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二、交通安全设施

(一)全线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防眩设施、轮廓标等安全设施设置齐全,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应进一步根据项目区域路网优化完善标志信息设计。

(二)应进一步综合考虑本项目与贵阳绕城公路西南段、贵阳至黔西、乌当(羊昌)至长顺等三条高速及贵阳市域环城快铁、成贵高速铁路两条铁路的交叉关系,细化交叉部分的安全设施综合布设内容,以利运营安全。

(三)深化安全设施平面综合布设,核查和完善机电设施、声屏障等路侧设施资料,核查全线交通标志与可变标志相互关系,避免遮挡。

(四)完善连续下坡、隧道、互通式立交、多雾易冻路段、连接线等特殊路段交通安全设计,主体工程应与交安设施同步设置。

(五)应加强路基与桥梁、路基与隧道、桥梁与隧道等过渡段的护栏延伸搭接设计,加强中央分隔带有桥墩和大型结构物立柱路段处的交安设施。

(六)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应满足防撞要求,并方便开启,具体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要求执行,并注意不要遗漏防眩板的设置。

(七)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71号)要求,在建设中同步完成公路编号命名、里程桩号传递等相关工作,并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指路标志应逐块审查,确保指路信息准确无误。

(八)隧道内标志标牌务必按照规范规定的隧道建筑限界布置,不得侵入建筑限界。要避免将标志标牌设置在防撞护栏上(个别较小较轻的标志如里程牌除外)。

(九)标志牌涉及地名、结构物名称的请严格按附件的名称采用。

(十)枢纽互通的“出口”标志,对于不是通往收费站的匝道,应将“出口”改变为前方到达地点的标志(转换到另一条高速公路的“出口”标志会误导驾驶员);如果是通往收费站的匝道,建议增加和此前出口预告标志相同的地名(以保持信息的连续,突然中断会造成驾驶员的疑虑)。

三、机电工程

(一)原则同意全线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隧道机电设施等设计方案。设计须考虑本路段与相接路段机电设施设计的协调性、系统性,确保本路段的管道、通信系统、监控设施设置与相连路段的有机衔接,以满足全省联网的要求。

(二)原则同意监控系统设计方案,全线监控纳入将军山监控分中心统一管理。应将特大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交等特殊路段作为监控重点,实现监控全覆盖,隧道横洞要有监控设施,不能有监控死角。

(三)原则同意收费系统设计方案。ETC门架及收费系统建设方案须按照交通运输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方案》(交公路函〔2019〕320号)、《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标准》(JTG 6310-2022)及贵州省相关规范执行。收费方式应符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方案》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联网收费应急备用通信链路、移动支付、密钥等核心系统的设计。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系统设计,保障联网收费系统网络数据安全和各项业务功能的持续稳定运行。

(四)同意通信系统设计方案。通信管道设计应符合《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通信管道设计数量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138号)要求。

(五)同意隧道机电及消防系统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隧道通风、照明、监控、供电和消防设施设计。应合理确定隧道中间段照明设计亮度;进一步落实隧道消防高位水池设置位置及隧道消防水源方案;加强隧道防灾救援设计,完善隧道在发生火灾和重大交通事故时的交通组织与疏散、通风排烟、消防与救援、监控系统的联动控制等应急预案设计。

(六)同意防雷装置设计方案。应进一步完善道路和隧道外场机电设备的防雷与接地设计,加强收费站、服务区等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的防雷设计。

(七)为保证各机电系统顺利衔接,建设单位应按照《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黔交质〔2014〕196号),在设计技术交底及现场勘察完成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联合设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经评审的联合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

(八)机电设计专业人员要加强与土建设计专业人员的沟通配合协调工作,隧道内机电设施预留安装位置要准确,切实避免留而不用,要用时又要新开孔的通病,且不要遗漏移动通讯设施的位置预留,改变目前已营运项目普遍存在的直接挂装在隧道洞壁上的做法(不但影响美观,而且安全隐患大)。

(九)应充分征求当地气象部门意见,根据《贵州省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指南》(JTT52/02-2015)的要求,结合沿线多雾、易凝冻路段实际情况,合理布设气象观测站。

(十)视频网关等设施满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3〕1334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监测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信息〔2023〕11号)要求,应进一步优化视频网关等设施,提升路网监测调度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十一)全线服务区和B级及以上等级隧道设置高清卡口设施满足《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增设高速公路隧道卡口设施〉的通知》(黔交建设〔2023〕5号)和《贵州省路网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高速公路服务区高清卡口设施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黔路网〔2021〕15号)要求,应确保服务区和隧道卡口设施与高速公路主体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行。

四、房屋建筑

(一)同意房建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858.34亩,总建筑面积79702平方米。相对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减少580.53亩,总建筑面积减少17149平方米,鉴于本项目建筑面积减少较大,下步你司应结合车辆通行服务增长需求,及时增加房建工程等服务设施,满足群众通行需求。

(二)同意长坝停车区占地面积32亩、建筑面积666平方米。请你司加快长坝停车区建设用地手续办理,确保竣工验收前(2026年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交产融合修文南服务区应开展专项施工图审查。

(四)应进一步完善房建各专业总图布置,补充各建筑单体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优化建筑基础设计。补充收费大棚的消防设计,进一步核查库房火灾危险性等级、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急照明供电时间,核查各场区水泵、消防水池、阀门等的规格和型号,确保满足使用要求。

(五)服务区应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一规范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221号)文件精神,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六)档案室要保证满足项目档案存储的需要,并按档案馆的专业要求设置,确保消防、除湿、恒温等符合档案专业管理的要求,保证项目档案安全。

(七)服务区应根据安全要求考虑设置危险品车辆专用停车位,并按厅服务区“双创”有关要求建设。

(八)加强服务区货运车辆服务能力,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货车停车位建设改造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944号)文件精神,并按照《贵州省“司机之家”(党群服务阵地)建设运营服务指南》(黔交建设〔2021〕43号)建设功能完备的司机之家。

(九)完善服务区、停车区无障碍设施,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无障碍设施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938号)相关要求。落实好卫健委、交通运输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21〕38号)主要任务第11项要求,建立服务功能适宜的独立母婴室,配备基本设施,突出引导标识。

(十)根据《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黔交质〔2014〕195号),你司在组织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房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重点审查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的质量、性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对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进行进场检验,对首批进场的主要材料质量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抽样作为封样标准保存,对以后进场的同类材料报监理单位,共同按封样标准进行验收。

(十一)服务区新能源充电设施设置应符合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交公路发〔2022〕80号印发)要求,充电设施应与服务区的其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供电设施应进一步考虑后期扩容需求。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接入省级平台,并完成随手查上网管理,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实时可查状态。

(十二)消防设计尚未取得住建部门的审定或备案意见,请你司抓紧完善相关手续,若其与已批复的施工图有冲突,按设计变更的方式修改设计。

五、景观绿化

(一)景观绿化树种选择基本合理,符合《贵州省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植物选择指南》(DBJT52/T 01-2014)、《贵州省高速公路绿化景观设计及施工指南》(JTT52/04-2021)的要求,原则同意景观绿化设计。

(二)应结合项目环评、水保批复及变更审批有关要求,完善声屏障、事故沉淀池、取弃土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的环水保设计。

(三)绿化工程除了具有水土保持、环境美化功能外,还应注意满足中央分隔带的防眩要求、互通立交三角区域的视线通透等要求。

(四)应加强景观绿化设计与标志标牌及监控设施设计的协调工作,避免植物、景观对标志标牌及监控设施造成遮挡。要充分考虑主线两侧路基边坡乔木栽植位置和规格,避免形成安全隐患。

(五)应进一步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通知》(黔交建设〔2014〕211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黔交质监〔2014〕7号)要求与本区域特点,完善对沿线中央分隔带、路侧绿化带、互通立交区、隧道进出口、取弃土场、隧道洞门的景观绿化设计。施工中加强动态设计调整,以植被恢复为主,尽量做到还原公路沿线自然山水,以减少公路建设对沿线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

六、长大桥梁健康监测系统 

原则同意乌江特大桥、清池特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应确保健康监测系统与桥梁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营,并接入贵州省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平台。

请你司按照上述要求,督促设计单位认真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及建设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请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执行(具体操作可按《贵州省高速公路PPP项目建设管理手册》(20200305版)第6章要求执行),先申请,经同意后才能开展变更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完成后经审批才能实施。凡不按时申请并取得同意的变更不得实施、不补办手续,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附件1:贵金古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名称一览表.pd

附件2:贵金古高速公路隧道工程名称一览表.pdf

附件3:贵金古高速公路互通、服务区、收费站名称一览表-1.pdf

附件3:贵金古高速公路互通、服务区、收费站名称一览表-2.pdf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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