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届次: |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
建议标题: |
关于要求对榕江县八开经计划至加鸠公路建设的建议 |
建议编号: |
第449号 |
正 文: | |
回复内容: |
石瑞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榕江县八开经计划至加鸠公路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省交通运输厅与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会商,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责任主体的划分情况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及《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12号),县级人民政府是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公路管理机构、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因此,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自行筹集。 二、交通运输部“十三五”期农村公路投资政策 按照交通运输部“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交通运输部对贵州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政策主要有:一是继续支持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确保实现10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这一兜底性目标。二是稳步推进较大人口规模的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三是因地制宜,对改善通客班车线路通行条件且具备加宽条件的窄路基路面公路(路基宽度不足4.5米、路面宽度不足3.5米)合理进行拓宽改造。四是加大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力度,提高公路安全保障能力。五是支持全省70个贫困县(含集中连片地区、国贫县、老少边)建设2100公里县乡道改造项目。 三、客观现状 由于我省底子薄,基础差,贫困面大。现阶段需要优先保障全省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同步小康的战略目标。为充分发挥交通在脱贫攻坚中的支撑性作用,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7年8月起,在全省开展农村“组组通”公路三年大决战,共计投资388亿予以对39110个3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村民组实施9.7万公里通组公路硬化建设。现阶段,我厅无力支持榕江县八开经计划至加鸠公路建设。 四、答复意见 《黔东南州高速公路乡镇连接线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已于2月27日经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八开经计划、高台至加鸠公路建设已纳入《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将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安排,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加大对我省县乡道改造的支持力度。具备条件后,将全力支持全省县乡道公路改造包括榕江县八开经计划至加鸠公路建设。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25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