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18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5-31 15:18 来源:厅办公室 字体:[     ]
会议届次:

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提案标题:

改善我省境内高速公路隧道内设施、保障通行安全的建议

提案编号: 第4182号
正  文: 15-4182-A  主办.docx
回复内容:

张宏毅委员:

您提出的《改善我省境内高速公路隧道内设施、保障通行安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省近年高速公路建设发展快,特殊的地形条件决定了我省高速公路隧道比例大,长隧道、隧道群多。由于气候变化多样,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对照明环境要求高,给隧道管理带来了极大考验。

一、我省高速公路隧道照明均按照交通运输部行业规范《公路隧道设计规范》与《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

设计,主要根据隧道长度、线形、断面、设计速度、交通量、路面条件和隧道内外光环境特性等因素,制定照明措施,满足驾驶员通行隧道的视觉需要。我厅一直很重视隧道运营光环境,确保照明满足运营需求,2013年,我厅印发了《关于近期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118号),明确要求优化隧道照明设计,隧道照明、诱导灯及反光标应按七条光带设计。具体要求如下:(1)隧道洞顶两侧布设强照明灯具。其中,采用LED照明的,尽量采用无极调光模式,探索采用新技术控制隧道照明在夜间的开关,节约用电。(2)隧道左右两侧检修道以上80~100厘米处各设置一块被动轮廓标,设置间距15米,尺寸为38×80毫米,在行车方向的颜色均为左黄右白。(3)隧道电缆沟侧墙左右各设置一条双面LED主动发光诱导灯,同时设置被动轮廓标,被动轮廓标与主动发光诱导灯交错布置,间距按照15米进行设置,在行车方向的颜色均为左黄右白。(4)在隧道行车中线位置设置白色双面突起路标,间距为10米,或采用振动反光行车道标线。2015年,根据其他省区经验和使用效果,我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内推广使用反光环的通知》(黔交建设〔2015〕46号),要求我省隧道工程加装反光环,使隧道照明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广大驾乘成员反映良好。目前,全国多省都在借鉴这一措施改善隧道照明条件。隧道照明系统复杂,我厅将不断深入研究,将其他省区先进经验和科研成果用于隧道光环境设计中,确保隧道硬件设施到位,为创造良好的照明条件打好基础。

二、随着运营时间的延长,隧道照明设施受隧道环境影响,会存在不同程度性能衰减与设施损坏的状况,同时由于运营管理机构人员少,巡查和养护管理不及时,照明线路、灯具被盗和损坏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影响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转。我厅不断加强运营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各运营单位按照相关养护技术标准与规范,加强对隧道照明设施的检修与管养,保证隧道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2018年以来,我省运营高速公路隧道持续开展“高速公路隧道入口交安等设施优化”与“公路隧道安全风险防控”等专项行动,对隧道出入口安全设施及隧道通风、照明、交安设施等进行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2019年4月,在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下,我省目前正在开展“公路隧道提质升级”专项行动,依据专项行动方案及《公路隧道提质升级技术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各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对公路隧道照明设施等进行专项排查及处治,该专项工作预计于201912月底前完成。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对运营管理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养护及时,运营管理规范,为广大驾乘人员提供良好的行车环境。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20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杨静;联系电话:0851-8599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