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32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10-23 14:56 来源:厅办公室 字体:[     ]
会议届次:

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提案标题:

关于打通龙里县洗马镇至开阳县龙岗镇交通瓶颈的建议

提案编号: 第4325号
正  文: 55-4325-A 主办.docx
回复内容:

石秀丽、林明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通龙里县洗马镇至开阳县龙岗镇交通瓶颈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责任主体的划分情况

2007年,我省完成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省人民政府于2009年出台了《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12号),并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公路管理机构、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因此,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自行筹集。

二、农村公路投资政策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速度,解决老百姓出行条件,提高农村道路通行水平,从2003年以来,交通运输部从车购税资金渠道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极大缓解了我省各级地方政府在农村公路建设上的资金压力,有效保障了农村公路快速发展,2012年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2017年在西部率先实现建制村100%通硬化路、100%通客运目标,提前2年完成兜底性任务。

“十三五”期,交通运输部对贵州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政策主要有:一是继续支持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确保实现10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这一兜底性目标;二是稳步推进较大人口规模的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三是因地制宜,对改善通客班车线路通行条件且具备加宽条件的窄路基路面公路(路基宽度不足4.5米、路面宽度不足3.5米)合理进行拓宽改造;四是加大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力度,提高公路安全保障能力;五是支持全省70个贫困县(含集中连片地区、国贫县、老少边)实施2100公里县乡公路提质改造。

三、目前情况及下步打算

关于您所提出的“打通龙里县洗马镇至开阳县龙岗镇交通瓶颈”的建议,该项目为龙里县、开阳县之间重要的联络通道,项目实施后,可实现龙里县快速连接贵阳,也可实现开阳县龙岗镇经在建的贵阳至黄平高速快速进入贵阳市区。“十三五”期,通过积极争取,我厅补助车购税资金1312万元,用于洗马至龙岗公路(洗马至牛场段)8.2公里建设,改善了龙里县洗马镇至开阳县龙岗镇沿线交通出行环境。目前,交通运输部已启动了“十四五”公路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我厅将在“十四五”期结合国家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洗马至龙岗公路提质改造建设,进一步解决龙里县洗马镇至开阳县龙岗镇交通瓶颈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我们的工作能一如既往地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9月27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杨静;联系电话:0851-8599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