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7]17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贵州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及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外观检查评定、上部结构实体检测等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项目起于湄潭县黄家坝镇孔岩坝北侧,经G56杭瑞高速、G69道瓮高速、松烟、关兴、天桥、乌江、本庄、翁溪、龙塘、S25思剑高速,止于正在规划设计的石大高速。为了缩短湄潭县等东部县城到遵义新舟机场距离和缓解杭瑞高速的交通压力,增大综合交通的相互联动性,项目在起点处向西增设了遵义新舟机场联络线,联络线经龙堰、三梅垭、天神堂、马家湾、坟咀、茅官河、小水寨、源泉寸、青杠坡等。项目主线长93.922公里,新舟联络线全长19.055公里,设计行车速度分路段设置为100公里/小时和80公里/小时,对应路基宽度为26.0米和24.5米,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概算总投资约178.83亿元。
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主线共有桥梁29157米/92座,其中特大桥3548米/4座,大、中桥25609米/88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31.2%;全线共有隧道20099米/16 座,其中特长隧道3110米/1座,长隧道13629米/7座,中、短隧道3360米/8座,占路线全长的21.54%;桥隧比52.78%。全线共有涵洞224道。
遵义新舟机场联络线共有大、中桥梁2862米/9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14.7%;全线共有隧道10815米/5 座,其中特长隧道8950米/2座,中、短隧道2225米/3座,占路线全长的55.5%;桥隧比70.2%。全线共有涵洞21道。
本项目于2019年3月8号开工,建设工期3年。本项目收费期暂定30年。
招标人已按管理工作需要,对施工路段进行了施工标段划分,各标段桩号和长度,隧道的长度、结构形式以最终批复的施工图为准。
施工标段工期:①土建新舟连络线XZLLX-1、XZLLX-2标及主线MSTJ-1~MSTJ-7施工期为36个月;②路面MSLM-1~MSLM-3施工期为21个月。施工标段与实施范围见下文。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省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试验检测、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及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外观检查评定、上部结构实体检测等服务工作。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合同段,具体合同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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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 |
对应施工标段 |
公里数(km)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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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QJ-1 |
XZLLX-1 |
8.755 |
按规定完成合同段范围内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外观检查评定、上部结构实体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工作内内容、频率、数量应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当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当有更高标准应采纳更高的标准,最终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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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LLX-2 |
9.6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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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TJ-1 |
19.3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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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QJ-2 |
MSTJ-2 |
17.655 |
按规定完成合同段范围内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外观检查评定、上部结构实体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工作内内容、频率、数量应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当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当有更高标准应采纳更高的标准,最终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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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TJ-3A |
12.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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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TJ-3B |
7.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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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QJ-3 |
MSTJ-4 |
3.990 |
按规定完成合同段范围内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外观检查评定、上部结构实体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工作内内容、频率、数量应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当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当有更高标准应采纳更高的标准,最终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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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TJ-5 |
10.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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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TJ-6 |
9.6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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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TJ-7 |
12.7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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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JC |
XZLLX-1、XZLLX-2、MSTJ-1、MSTJ-2、MSTJ-3A、MSTJ-3B、MSTJ-4、MSTJ-5、MSTJ-6、MSTJ-7 |
112.977 |
按规定完成合同段范围内项目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房建、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的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和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包含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评定、内业资料审查工作。工作内容、频率、数量应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当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当有更高标准应采纳更高的标准,最终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
注:招标人有权对实际施工设计图中试验检测内容(包括桩号、桥梁、桥跨、隧道长度等)进行调整。具体以实际图纸为准。
2.3服务期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段内试验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上写明的试验检测机构可以是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投标人应进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试验检测机构列表,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等级与该列表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等级完全一致;
③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必须覆盖本标段试验检测工作内容,并且合法有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上一年度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提出参加投标,投标人企业最新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文件)及《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部管理细则》(黔交质[2015]111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无信用评价等级,则引用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评价等级,如无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则引用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注:均按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引用)
投标人应按合同段分别进行投标,参与投标和允许中标的合同段数量根据其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按下表规定执行,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合同段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数量超过允许中标的合同段数量,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金额相对较小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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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
AA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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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与投标的合同段数量(个) |
4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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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允许中标的合同段数量(个) |
1 |
1 |
1 |
1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标段范围内对应的设计中标单位、施工单位中标单位、监理中标单位、桥梁监控中标单位、隧道监控中标单位等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试验检测机构,不能参加该标段的投标,否则该标段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本项目设计中标单位、施工中标单位、监理中标单位、桥梁监控中标单位、隧道监控中标单位等单位名单详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附件。
3.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30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http://ggzy.guizhou.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图纸及资料每套售价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9时30分,请在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投诉、举报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人为贵州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15985082727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28626303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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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贵州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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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遵义市虾子镇中国辣椒城 9 楼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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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编:55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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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180809580 |
电话:0851-85563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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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先生 |
传真:0851-85563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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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魏辉、李颖、陈良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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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年3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