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新增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17 17:07 作者: 来源: 厅建管处 字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新增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263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许可建字﹝2020〕第01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建设资本金(车购税)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4.7%:65.3%,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和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主要为遵义播州区、贵阳开阳县、乌当区、白云区、南明区、龙里县;由于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施工图阶段线位较工可线位有较大调整,且在建设期间,项目沿线新增了多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居民房屋等环境敏感点,为消除工程沿线的环境影响风险,推进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对全线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增设水源保护措施(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危化品应急处理池、收集池、防渗漏排水沟及各类警示标志牌),对沿线新增的噪音超标路段增加降噪措施(桥梁地段采用2米高彩钢穿孔吸声板,路基点采用3米高吸声砖)。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5444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新增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起点桩号

终点桩号

里程长度(km)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39

K0+347.835 和 K103+449.291 和 K129+100 和 LK0+300 和 LK10+700

K102+973.239 和 YK120+454.114 和 K149+650 和 LK4+906 和 LK13+650

165.532

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危化药品应急处理池、收集池、防渗漏 排水沟及各类警示标志牌,彩钢 穿孔吸声板,吸声砖等等。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5月15日,计划交工时间2020年10月12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下达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最新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未被评价为D级;未进行评价的企业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guizhou.gov.cn/上查询)”文件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不为D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17日至2020年 04 月 24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4时00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标段,图纸资料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08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会议室,面交招标代理公司(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7.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3937835。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号

邮编:550004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851-83937835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9楼

邮编:550081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51-84393685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话:0851-85971671、0851-85971629

附件:资质条件及评标办法.docx

2020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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