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标项目经黔高速党纪要〔2021〕34号文件立项,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黔交信息〔2021〕5号、黔交信息〔2021〕6号文进行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行费支出,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规范管理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路段机电养护工程,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机电养护管理工作的提质、降本、增效总体要求,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十四五”期间营运路段机电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单位,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任务:
2.1.1设计工作任务:①机电系统养护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贵阳、遵义、毕节中心所辖营运路段及G56杭瑞高速毕都段全段,不含初步设计);②超过一定规模需要引入设计服务的应急抢险工程。③其他由发包人发起的设计及咨询服务工作。
第①项由发包人提供初步设计,承包人据此完成施工图设计,依据报价折扣系数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预算金额计算设计费用;第②项确需引入设计服务的,承包人完成应急抢险工程设计工作,依据报价折扣系数及审批金额计算设计费,无需上级部门审批的由发包人审批;第③项因存在不可预见性,依据报价折扣系数及按协商的计价规则测算金额计算设计费用。设计服务费折扣系数仅需报一个折扣系数,不针对以上项次逐项报价。
2.1.2 施工工作任务:①机电系统日常维护维修,包含高压外电、隧道消防系统,且承包人需承担机电系统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全省各区域中心上线布置及维护升级,承包人应于投标报价时考虑该部分费用,投标总价视为已包含该部分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②机电系统养护专项工程(包括贵阳、遵义、毕节及毕都段全段各年度专项工程;安顺等六个中心专项工程)施工;③机电应急抢险工程、机电车损修复工程及发包人另外要求实施的非本合同内工作,原则上均由承包人实施。
上述工作内容中第①项由业主提出技术要求,采用总价包干模式进行合同履约并包含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布置等工作,承包人在本次招标中需报价具体金额;第②项由发包人提供经批复的初步设计;由发包人确定专项工程具体项目并提供专项工程专用资金,承包人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获批后完成施工任务,承包人需在本次招标中报价折扣系数,最终依据报价折扣系数及批复金额计算合同总额及相应项次单价;第③项由承包人实施后,按约定支付周期进行支付,其金额经发包人审查后据实支付,相应费用另行列支且不参照套用本项目报价折扣系数。
2.2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涉及的营运事业部地区中心 |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
ZHYH-1 |
营运事业部所辖九个地区中心,其中A区综合养护包括贵阳、遵义、毕节中心所辖营运路段及G56杭瑞高速毕都段全段;B区、C区2021年专项工程包含都匀、凯里、铜仁、安顺、兴义、水城中心所辖24个营运路段。 |
1.贵阳、遵义、毕节及毕都段全段隧道机电养护、高压供配电系统养护、三大系统机电养护(前期已开展“建管养”部分除外);2.初步设计文件所载明的2021年-2025年专项工程;3.安顺等六个中心2021年专项工程。 |
2.3服务期限:A区设计服务期限为2021年-2025年;A区机电系统日常维护维修工程(含高压外电、隧道消防)服务期限为2022年-2025年;A区机电系统养护专项工程服务期限为2021年-2025年;B区、C区2021年机电系统养护专项工程服务期限为2021年。
2.4 合同签订:合同为一年一签,年底履约期满后经业主评估为“优秀”95分,续签第二年合同,合同履约期最长不超过2025年。在合同履约期间,若出现政策调整、服务模式不适用、承包人工作未达到要求等情形,发包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不视为违约。 本招标项目完成招标后,由相应地区中心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就本区域的合同内容签订合同,并由对应发包人进行合同管理及支付工作;以项为计量单位的费用,按照工程直接费权重比例拆分。对区域内新开通路段机电系统需纳入日常养护的,按照本次招标所报单价,结合现场设备数量计算新开通路段日常维护维修包干费用,并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余在新开通路段需开展的其他机电系统修复及改造工作,以发包人另行指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应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企业,均可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信用等级评价D级企业提出的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评价结果均必须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
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guizhou.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采用;本项目设计单位投标专业为附属工程专业,施工单位投标专业为机电专业,其中:
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例如,2016年度贵州省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尚未公布,此时若从业企业没有2016年贵州省的信用评价,则应引用其2015年度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时请注意评价结果公布的有效期规定。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按部评价规则有效期一年的规定认定,即公布日期的次年同一日为截止日”):
①我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2)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上述规定认定的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和设计单位信用等级中较低者为其信用等级。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各自按以上原则认定后的信用等级中最低的确定,当各自认定后的等级也相同时,评标加、减分分别按评标办法前附表里信用等级评分《评标加分或减分标准》表中给定的评标加分值最低和减分值最多的为准。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1日上午00:00至2022年1月2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下载获取。
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11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上进行报名。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路网中心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路网中心不予受理。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851-85916263;
行政监督、投诉部门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路网中心,联系电话:0851-85992655;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号
邮编: 550004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51-85916263
招标代理: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花冠路南段大将山隧道进口(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 550025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 0851-83863329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 话: 0851-85971671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