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PPP项目桥梁荷载试验、上部结构实体检测及外观检查竣(交)工验收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1 09:12 作者: 来源: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 字号: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PPP模式实施,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招标确定由中国中铁方和中铁十七局方组成的联合体成为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经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发改交通﹝2020﹞577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己由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 黔交许可建字﹝2021﹞第01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金仁桐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及自筹,比例为75%:25%,招标人为贵州金仁桐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省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PPP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桥梁荷载试验、上部结构实体检测及外观检查竣(交)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贵州省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PPP项目桥梁荷载试验、上部结构实体检测及外观检查竣(交)工验收;

2.1.2项目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毕节市境内;

2.1.3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公路交通工程;

2.1.4资金来源及项目总投资额:银行贷款及自筹,贵州省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PPP项目概算总金额为1841254.9281万元;

2.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桥梁荷载试验、上部结构实体检测及外观检查竣(交)工验收报告,且满足竣(交)工验收要求为止。

2.1.6建设规模

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起于遵义市播州区和毕节市金沙县交界处的泮水镇,接已建成的杭瑞国家高速公路遵义至毕节段和金沙至黔西高速公路,经五马、坛厂、仁怀东、中元、 茅台机场、学孔、花秋、高桥、燎原、甫家湾,终点与在建桐梓至新蒲高速公路顺接,设甫家湾枢纽互通接兰海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02.390公里。

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5.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米。坛厂枢纽连接线、机场互通机场方向连接线、燎原互通L1连接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余互通连接线新建部分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一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l-2014)规定执行。

全线主线共设置桥梁18683.21米/60座(折合整幅长度),其中特大桥7553.55米/9座,大桥10266.83米/39座,中桥862.83米/12座;设置涵洞87道。全线设置隧道32521.25米/26座,其中特长隧道7205.5米/1座,长隧道16311.5米/11座,中隧道7314.5米/10座,短隧道1669.75米/4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省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PPP项目桥梁荷载试验、上部结构实体检测及外观检查竣(交)工验收。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起止桩号

里程

(km)

主要工作内容

备注

JRTHZJC-01

K0+000~K40+000

40.595

标段范围内桥梁荷载试验、桥梁上部构造实体检测及外观检查竣(交)工验收工作。

金仁桐高速起点~大河沟大桥(TJ-1标~4标)

JRTHZJC-02

K40+000~K78+271.9

35.921

楠木互通主线跨线桥~花秋互通主线跨线桥(TJ-5标~7标)

JRTHZJC-03

K78+271.9~K104+185.035

25.874

敖家湾特大桥~终点(TJ-8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具有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附表检测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所需的全部检测工作内容);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验,持有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含桥梁工程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证书(含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验,持有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含桥梁工程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证书(含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3.1.3 投标人应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可以申请3个标段,A级可以申请2个标段,B、C级最多可以申请1个标段。最多可中1个标段。(信用评价等级的认定详见招标公告)

3.1.4其它

1、投标人须为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单位。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应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8〕78号)规定,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1)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2)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3)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综合评价A级对待;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投标人可在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评价)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书面承诺)

(7)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工程建设领域发生过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8)投标人在贵州省建设市场发生过重大违约问题;

(9)投标人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及以下;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可于 2023年06月0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6月06日23时59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 网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不召开招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U盘递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开标区 LED 屏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 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开标需携带 CA 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进行现场解密。(若交易中心系统更新,以新系统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上传系统中)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单位名称已变更的投标人,应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更名手续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以确保报名单位名称与现名称一致。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书面径送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监督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15171920929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养护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金仁桐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奥体西路88号创元写字楼20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171920929

招标代理: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栋22层

联系人:钱兴会、张青

电话:18786086317  0851-85833273

10.备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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