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0 09:43 作者: 来源: 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字号:    

因工作需要,现拟采取询价方式确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机构,邀请符合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询价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老文书0.6元/页,现行文书0.5元/页,结算最高限价≤8万元(含税)。

(四)采购数量:1家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服务

二、询价单位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陈丽兰

联系电话:0851-85992272

地址:汇金广场综合楼3819室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对我厅现有部分室藏档案约15万页(以具体结算为准)进行数字化服务(包括档案扫描、目录核对、电子文件对接、后续数据备份等工作)。

四、质量要求

档案数字化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按照下列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具体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四)《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DA_T 69-2018;

(五)《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

(六)《档号编制规则》(DA/T13—2022) ;

(七)《档号著录规则》(DA/T13—2022) ;

(八)《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17;

(九) 有关文件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确定供应商方式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因档案管理特殊性,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 

(三)供应商必须必备档案数字化资质(数字化涉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一)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四)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五)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根据项目制作内容及要求进行合理报价,报价最低的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报价相同时,参考响应文件中其他相关材料确定;

确定供应商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和保密协议。

六、响应单位资料要求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执业资质证书(涉密数字化加工)副本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报价文件,则此项不需提供); 

(四)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1); 

(五)报价明细表(格式详见附件2); 

(七)服务方案; 

(八)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九)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供应商的报价包括完成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务费、设备及耗材购置或租赁费、交通费、工伤保险、利润、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报价费用无论是否在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七、定标方式 

最低价中标,即以所有有效报价中最低价者中标。 

八、报价依据及风险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老文书0.6元/页,现行文书0.5元/页,结算最高限价≤8万元(含税);

(二)若响应人在有效响应报价范围内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二次报价确定其排名次序,选取报价最低者为中标者; 

(三)报价单价应结合市场价考虑,对报价过高、不合理的报价或超出询价人支付能力的报价,询价人有权否决全部报价,本次询价无效,询价人不作任何补偿,请报价人注意风险。

九、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 年 6月 20日 -2025 年 6月 25日

地点:汇金广场综合楼3819室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6月19日 

附件:报价函及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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