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海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甲供材料(波形梁)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31 16:08 作者: 来源: 厅建设管理处 字号:    


一、招标条件

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6]1941号批准建设,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7]482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7]198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6.5%:63.5%。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波形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建设地点和规模

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起自贵州省桐梓县下坪,接拟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段扩容工程,经松坎镇、大河镇、马鬃乡、蒲场镇,止于遵义市新蒲新区青山枢纽,接在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路线长118.918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新蒲枢纽互通式立交110.028公里为新建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0米;新蒲枢纽至终点段8.890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新建半幅路基宽度20.5米。

(二)本次招标范围为兰海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甲供材料(波形梁)采购,招标合同段见附件1。

(三)计划供货日期:2021年2月(首批供货期);计划结束供应日期:2021年12月,实际供货时间以正式签订的合同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取得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3.2若为波形梁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产品范围包括波形梁钢护栏);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同时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省部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要投标产品中任意的一个品规的质量检测报告。

3.3若为特许代理商,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产品范围包括波形梁钢护栏),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同时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省部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要投标产品中任意的一个品规的质量检测报告。

3.4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由其委托的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时至2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ggzy.guizhou.gov.cn/)下载获取。

(二)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7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 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招标代理公司。

(三)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投诉举报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三)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异议回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等有关材料,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电话:0851-83937835;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管处,电话:0851-85992250。

八、 其他

(一)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三江口开发大道1号

邮    编:550004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0851-8393783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财富中心B座14楼

邮    编:550001

联 系 人:侯裔

电   话:0851-84393685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   话:0851-88309686


附件1:招标合同段.docx

附件2:资质条件及评标办法.docx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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